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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智捷門把掉落協調過程

我想問題出在~

「該公司傳真一份協議書要求我簽署..
內容指名道姓以後永遠不再賣我車子...我也永遠不准再到納智捷任何經銷點做消費...擺明認定我是奧客...」


這就有點神奇了。

真的是搞不懂你呀 wrote:
我想問題出在~「該公...(恕刪)


反正找公司麻煩
就是他們認定為奧客~
那當然就要拗到底阿!!
又到台南又到高雄的.不會覺得很累嗎?
經過這事件後樓主應該對納廠的產品很沒自信了,倒不如永不來往.
不然就是買台百萬車就這樣子掛著白條開也不錯
個人是認為原廠處理中等.畢竟是出的起百萬等級的客戶應該要好好培養.換車.購車優惠.維修加送其他配備這些能協助客戶的方式先端出來,BUYBACK才是最後的手段啊.但也可能早端了.但顧客只想要納廠買回吧!


話說.怎一堆都是最近註冊的帳號來回文啊.
這二位可能是工謮生 / 業代大大 :
辛苦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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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炮無人檔 (來自: 220.1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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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Hi哥 (來自: 220.1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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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Hi哥 wrote:
反正找公司麻煩就是他...(恕刪)


問題出來就是坳~
切結書!?
有沒有這麼污辱?!
解Hi哥 wrote:
據理力爭自行權益
沒錯啊!
不然放著不管
只會讓廠商覺得無所謂

據理力爭自行權益是一定要的
但是此事車商並沒有無所謂的態度啊
一個門把和一個大燈,LUXGEN在第一時間不就已經答應原價買回
應該很難在全球找到如此解決事情的車商了吧!?

剩下的也就那4萬元的爭議了....
而那4萬元只不過是雙方認知上和奇摩子的問題而已
但我認為LUXGEN已經釋放相當的誠意了


業務門把一拉就掉,樓主你們拉就沒事
真的很扯啦
只在這裡吵,吵不出什麼名堂的啦
樓主資料趕快蒐集一下
快去提告啦

iteva wrote:
據理力爭自行權益是一...(恕刪)


大大該去看一下
樓主說的~
買回的時候樓主也同意了!
重點就是在於
切結書<<?
為什麼樓主需要簽那張切結書?
搞的好像車出問題
是消費者的錯!!

kwwen wrote:
業務門把一拉就掉,樓...(恕刪)


廠商自己關關開開都沒事
一出售完問題就出來!
哪這麼厲害~
納智捷阿納智捷
(那)件(事)該怎麼解(決)!

...(恕刪)


真的很好奇納場12月份的銷量
到時會不會牛肉端出來
比照T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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