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ff0720 wrote:
你在激動什麼?莫名奇(恕刪)
怎麼了,縮了?要懷疑我是廣告公司,那就去提告詐欺、廣告不實呀。
懷疑的話,講的這麼滿,但是不去提告,那就是故意抹黑囉。
到底是怕什麼,要如此一再地抹黑真實車主,以及真實的發文呢。
實話不可怕的,請別這麼害怕實話呀。
真實車主不可怕的,請別這麼害怕真實車主呀。
nd2mx5miata wrote:
我自己有擁有過一台掛家裡公司的租賃車,三年租購,買車過程一樣是去展間看車找業務談菜單,車子怎麼開怎麼改一樣都是我自由決定,這對於我來說就是一台我買的車,差別只在於多數人的購車是付頭款之後每個月繳貸款,稅金保險每年另計,而我的方式是先付30%的頭款之後每個月繳的"租金"中就包含了保險以及稅金,最後在三年租約到期時可以選擇是要續租三年或是把尾款結清後換牌過戶成自用車...
不管怎麼樣的方式,在這三年中我也不會說這台車是我租的或是我長期租用的,就是我的車,選擇租賃只是為了可以幫助公司的做帳就這麼簡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