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linliu wrote:
門把掉跟大燈壞我覺得...(恕刪)
據理力爭自行權益
沒錯啊!
不然放著不管
只會讓廠商覺得無所謂
hhcherng wrote:
挺版主一票,
什麼跟什麼!!!士可殺不可辱,憑什麼要讓人家這樣污辱.
今天花一百多萬買一部新車,本來就應該有基本的權益,
我真的不懂,為什麼我們一般買東西,七天內有瑕疵都可以直接換新品,也不用簽屈辱合約,
為什麼一部百萬名車有問題,車主就只能認賠?只能修復?
新車出廠有瑕疵難道是消費者該負擔的責任嗎?
車廠的品管不過嚴謹不該承受懲罰嗎?
這樣以後車廠就不用品管啦,可以裁掉了,反正新車賣出去發現有問題就修,
超過保固還可以趁機賺一筆.
看起來版主只要求車廠換車,並沒有其他多的要求,並沒有從中圖利,
只是爭取自己應有的權力,這絕對是對的,
一百多萬好賺嗎?賺這麼多年存了一百多萬,卻買台瑕疵的車子,
誰會不生氣!!!???
興沖沖買一部百萬名車,卻遇到這樣的事,要求買回換新車,卻還要簽屈辱合約,
只能說車廠真的欺人太甚.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