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n1747470 wrote:
18/07/25 11...(恕刪)
那些還是會感謝車廠給他們的大恩大德
給他們可以選擇裝跟不裝的機會吧?

gn1747470 wrote:
首先,我必須先說我...(恕刪)
gn1747470 wrote:
該有的,因為「成本」而省略,不同規格也沒有通報另行送審並更正
省成本省的一個理所當然,然後現在因為LED法案通過之後原形畢露,車主們好像還因為可以輕鬆驗過而沾沾自喜,若我是車主,我心裡的想法是:「這本來就應該裝在我車上的吧???」
當初上市前送審的全是LED車型,結果交到客戶手上變鹵素燈泡,這樣車主居然還笑得出來
連最前端的送審結束後,都還可以事後再變動規格不進行通知更正
那些說的好聽拍得好看的測試數據和廣告可信度還剩多少
gn1747470 wrote:
18/07/26 02...(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