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

抓包揭發納網軍寫手Taiwankim開7-8個帳號後,就被黑名單,無恥寫手欺騙大眾,假S5S3U5車主

Taiwankim wrote:
法官會信你嗎?
拿7個停權帳號說是我


Taiwankim大大好!法官當然會相信他。

偽證及誣告罪︰
第 168 條
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或於檢察官偵查時,證人、鑑定人、通譯於
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處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
第 169 條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
據者,亦同。
第 170 條
意圖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而犯前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第 171 條
未指定犯人,而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犯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九千元以下罰金。
未指定犯人,而偽造、變造犯罪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犯罪證據,致
開始刑事訴訟程序者,亦同。
第 172 條
犯第一百六十八條至第一百七十一條之罪,於所虛偽陳述或所誣告之案件
,裁判或懲戒處分確定前自白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第172條或許是最後的機會,請Taiwankim自己好好加油。
在諸多巧合下,我想「賴先生」應該很樂意請你一起出席。

上面亞洲人,下面黑人!㘉㘉㘉~
灑yan wrote:


搞不好是被有心人盜圖
HermesParis wrote:
搞不好是被有心人盜圖


如果是這樣,被「賴先生」告的可能是Taiwankim。
看Taiwankim自己該如何下台階囉,我們繼續看下去。
(自己告自己,自己回自己…)
上面亞洲人,下面黑人!㘉㘉㘉~
為什麼我看到XPRO2的GOOGLE說明,和未來戰士看到的不一樣?上面是寫“研究與產品開發”
未來戰士真會亂帶風向…

灑yan wrote:
如果是這樣,被「賴先...(恕刪)


未來戰士公布賴先生的個資嗎?
這樣告人的跟被告是同一人就好笑了
置板凳中
大家都非常期待,

想看接下來劇情如何發展,

怎麼不來回覆呢??

catjo87 wrote:
大家都非常期待,想看(恕刪)


這簡直和忘記切換帳號,然後自爆一樣精彩阿............

奇人軼事,讓人大開眼界...........
drendedjay wrote:
這簡直和忘記切換帳號,然後自爆一樣精彩阿............

奇人軼事,讓人大開眼界...........


一起享受,這正是歡樂所在!!!
catjo87 wrote:
大家都非常期待,想看(恕刪)




不能沉啊
  • 2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