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人未來 wrote:
1.對方怎麼答應你的我們不知道,是她回應的話術讓你造成誤解,還是人家真的有答應你?光聽你單方面的說法,我想不客觀(證據呢?口說無憑人家可以告你毀謗)
2.你要求買車後還要幫你牽車去保養這點,不知道你買機車是否也會這樣要求店家?還是你認為花個百來萬能凹的到的服務就凹?(這是現在很多台灣人的陋習,你已為凹到真的就是賺到?是的,當初以為凹到了賺到了,現在呢?自己找罪受罷了)
3.做"服務業"不是甚麼要求都要卑躬屈膝的答應客戶,你捫心自問你一開始這樣的要求合理嗎?合理再來說人家後續做得不好,我相信人家不好意思直接拒絕你會用婉轉的話術跟你說明,你是見人家好欺負講不過你就繼續凹下去?
4.你去應徵看看汽車業務,看他會不會跟你說工作職掌包含幫客戶牽車去保養(如果你買過雙B有這樣的服務,請想想為什麼有這樣的服務差異?人家不做這項服務有錯嗎?)...(恕刪)
第1點得看樓主大大 , 當初有無 錄音/錄影/證人/白紙黑字的合約 ... 等證明 .
第2,3,4點是不成立的 .
若當初 樓主大大提出的 納智捷 女業務 , 的確承諾過要 牽車去保養 , 無論是 口頭/書面/意思 已表示 , 就應視同 是合約的一部分 .
沒做到 就是違約 . 就會被視為只為騙訂單 .
再逃避 ? 消費者的眼睛是雪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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