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DXXXX wrote:
這麼大的公司是被酸倒(恕刪)
更何況,以裕隆為例,台灣人已給過兩次機會了
(先跳過TOBE不看)
母:飛羚101/102 (1986)
子:納智傑 (2009)
飛羚101/102的狀況同樣發生在納智傑,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44&t=6263108
這家企業是怎麼回事??
憑甚麼又要拿民族情感綁架台灣人去支持裕隆?
裕隆已經在中華民國保護傘下六十年還只有這種成果??
台灣人已不欠裕隆,是裕隆欠台灣人太多了
acer wrote:
要怎租錯呢?這車子一直到 2023 年 12 月,都只會是我在使用。
這台車就是我的車子,就是我買的,只是已經提早先約定好,三年之後一定會換車。
如果你有辦法,租到同樣這個車牌號碼,那立即去報警,那一定是造假的車牌。
假買車?什麼是假買車,請說清楚!
哪時候規定,車子要持有超過 3 年以上,才叫做買車!
租車就是租車又不是買車,但也不要這麼大脾氣。

樓主你自己前面已經說得很清楚了,你是「租車」。

這樣就好啦,不用一直強調。

差別就是「租車」只有該車輛的「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

這就是「租車」跟買車不同的地方。

3年後你買下來才真正有「所有權」。

3年後沒買下來就只是有「使用過」。

怎麼會說沒差別呢?


上面亞洲人,下面黑人!㘉㘉㘉~
你們房貸買的房子,抵押權都設定在銀行,那個房子也不是你們的

本來,我們車子都現金買車。後來,超過三百萬以後,就都用租賃方案了。每個月分攤費用,都可以報費用。這本來就是政府的規定。一輛車可以使用超過五年,分攤起來,每個月成本只有幾萬塊。雖然最後總價會多付個1~200萬。但是,以會計分攤來說,還是比較符合現實的。所以後來就算是買幾十萬的業務車,也都是用租賃方式。
只要有公司,就可以租賃買車,這是政府規定。人家說一個招牌掉下來,至少會砸到一個老闆。可見台灣老闆很多。這些人都可以租賃買車。企業長租跟你去租車公司日租是不一樣的用途。我們有十幾輛車,都開到幾十萬公里報廢為止,都是同個人開的,這樣還不能寫心得?請不要自己沒遇過,就說這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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