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k23209 wrote:
那位肇事的大卡車駕駛和社會新聞常見的酒駕肇事者都很氣憤為何第94條無法讓他們卸責,明明就是路燈和其他車主不躲開才會被撞倒阿 反而是第94條把那位肇事的大卡車駕駛打臉打更腫了,大卡車肇事駕駛開車喝水所以沒注意到隔壁車道的狀況,直接硬切變換車道肇事,這下100%負擔賠償責任跑不掉了.
我沒這個意思哦!
關於我的回文,
是你先提大貨車駕駛的,
怎麼覺得是你很關心大貨車駕駛?

天企晴 wrote:
選車身堅固的納車就對了,萬一遇到連什麼是違規是危險駕駛都不知道的三寶,才能讓自己受損最小,或是全身而退..
一句喝水沒注意,輕輕帶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