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nniekuo wrote:
連騎2輪的也跑來納版,笑死
吹納智捷是垃圾,吹外廠鐵皮屋的也是垃圾
騎2輪的跑來汽車版比垃圾還不如
(恕刪)
敬愛的Ronniekuo大大
實在非常不能同意Ronniekuo 您這種語帶貶意的言論
論壇發言請理性不要帶情緒性攻擊字眼
這只是會讓他人對您的個人評價有所影響
這是個開放的論壇,只要符合版規,所有人都有發言的權利及自由
只要不違反版規,
今天只要想發文、想看文
跟身份、年齡、財產無關
個人不認為這裡是納酸或納粉的地盤,
個人認為本版沒有納酸跟納粉,
有的只是為的台灣自主汽車品牌
觀念和立場不同的人在一起討論
科學、民主、自由
幫理不幫親,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
畢竟這裡是公開的論壇,
任何發言只要不違反站方規定,以及法律。
如果覺得違反站方規定或法律,建議趕快快按下檢舉、提交
《史記.卷九二.淮陰侯傳》:
「廣武君曰:『臣聞智者千慮,必有一失;愚者千慮,必有一得。』」
明.沈采《千金記》第三十齣:
「智者千慮,必有一失;愚者千慮,必有一得。狂夫之言,聖人擇焉。」
晉·袁宏《三國名臣序贊》:
“形器不存,方寸海納。”李周翰注:“方寸之心,如海之納百川也,言其包含廣也。
《論語.衛靈公》:「君子不以言舉人,不以人廢言。」
勸君莫欺少年窮,今日騎2輪的朋友不一定是未來坐在Rolls-Royce後座的大老闆
回應開版的樓主mosfet32大大
從您的ID來猜,您我有可能是同行,
但這個世界上應該是沒有32 bit的mosfet
因為32 bit 應該是會有內建RAM 的 microcontroller
真理是需要實踐的,只要開誠佈公
不帶私心,用事實說話,真心的要幫助Luxgen 這個
台灣唯一自主汽車工業品牌。
那只要Luxgen 這個品牌存在這個世界上的一天
那這個mobile01 論譠之台灣車系下Luxgen 專門討論版
就有存在上的意義和價值
您如果真心覺得此區該廢
那您心中是否真心覺得Luxgen 這個品牌該消滅???
至少站在台灣自主汽車工業研發的道路上
小弟是絕不希望Luxgen 會走上終結的一天
只希望Luxgen 高層能夠察納雅言,𩑭聽市場消費者的心聲
知錯能改,好好的把精神、把資源投入在汽車工業的基礎功,
Luxgen才會有再度輝煌的一日
以上
兩把刷子02 wrote:
網路上的惡意攻擊真的非常令人厭惡,這應該要納入刑事犯罪才能抑制(恕刪)
德國法學學者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德語:Gustav Radbruch,1878年11月21日-1949年11月23日)認為,
正義的核心原則是平等(Gleichheit, equality),就是對所有人不分尊卑,以相同的標準對待之
網路上的惡意攻擊在我國刑法上相對應的有公然侮辱罪、公然誹謗罪
其實在公開場合直接敘述特定第三人的壞話都有可能構成犯罪事實。
但是法律為了避免所謂的寒蟬效應,
所以在刑法第311條定了幾個免責事由,
其中一個就是「對可受公評之事,善意發表適當的評論」。
如果你評論的是公眾事誼或有關群眾利益,評論的方式又適當,
那即便假設你的行為有構成侮辱、誹謗的事實成立,也不處罰。
在來如果是在網路散布假新聞、假消息,刑事責任部分,
可能構成刑法
第310條毀謗罪、
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第151條恐嚇公眾罪、
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罪。
這其中毀謗罪及公然侮辱罪屬告訴乃論
事實上我國立法院已於107年度針對網路散布假新聞、假消息之法制研析
也就是說是有一群立委諸公針對網路散布假新聞、假消息要立專法
當然就實務面上這和我國憲法中所的保障言論自由和秘密通訊之自由
會有所扞格
憲法第十一條有明文保障,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
俾其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
法第十二條規定: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
也就是網路上的惡意攻擊的命題成立是有一定的難度
曾聽一位法學博士說過:
法益做為入罪的基礎 而倫理做為出罪的依據
刑法的二元機能:懲罰犯罪、保障人權
所以兩把刷子02大大,如果您真的看到網路上什麼惡意攻擊
那就請您直接蒐集證據向司法機構、向檢察官提起告訴
只要您的證據是客觀而且真實的,相信法律會給您一個答案的。
以上
mosfet32 wrote:
你也很認真的回文 給(恕刪)
原文:
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授人以漁,不如授人以欲
60年的時間,裕隆跟許多的品牌建立不少關係,結果呢?不是停產就是收攤。(只想著坐享其成,代工其他品牌,以至於沒有發展自主的產品)
您說"阿斗被扶久了 也會自立自強"
納自捷是裕隆自創的品牌,但是等同於從0開始
(因為所有產品都必須依賴其他國家,不諱言納自捷初創期的產品都是拼裝車"意旨拿其他國家的生產物,來組裝成自己的產品"→這也是為什麼價格硬是比西中華民國貴!)
導致到現在為止於產品進度落後其他產品,然後在網路上一群豬隊友刻意製造對立導致對納自捷的反感
時代是日新月異,大家都已經習慣有網路、有電的時代,還會願意回到那個只能用飛鴿傳書、燈油照明的時候嗎?
納自捷誇大宣揚自己的產品,讓車主感受到之後覺得不切實際(碰風、吹牛),你說這樣有可能會改善其他人對納自捷的看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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