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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裕隆批安檢標準不一 保護進口車


ggcar wrote:
其實小弟不太懂像泰...(恕刪)


因為台灣的撞擊測試,兩顆氣囊沒有ABS的車都可以通過了,你覺得進口車有可能測不過嗎......

就是有這等的高層

物以類聚,也許老闆也一樣

這家廠商才會數十年如一日

至今代工普普,自有品牌爛爛!

唾棄+瞧不起!



節錄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89年重訴字1009號民事判決

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憲法第十一條有明文保障,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俾其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實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惟為兼顧對個人名譽、隱私及公共利益之保護,法律尚非不得對言論自由依其傳播方式為合理之限制。大法官會議第五○九號解釋意旨參照。

而刑法第三百十一條第三款規定:「以善意發表言論,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評論者,不罰。」旨在折衷保護名譽及言論自由,而名譽係屬開放概念,其侵害是否構成不法,應依利益衡量加以判斷,基於法律秩序的統一性,上開刑法之規定,亦應列入個案加以認定。

所謂「可受公評之事」,係指依其事件之性質與影響,應受公眾評論、評斷或批評者而言,至於是否屬可受公評之事,其標準如何,則應就具體之事件,以客觀之態度,社會公眾之認知及地方習俗等資為認定,一般而言,凡涉及國家社會或多數人之利益者,皆屬之;所謂適當之評論者,即其評論中肯不偏激,未逾必要範圍之程度,故以善意發表言論,對於可受公評之事為適當之評論者,於刑事上不構成誹謗罪,民事上自亦不構成侵權行為。.......

ggyy987 wrote:
因為台灣的撞擊測試,...(恕刪)


寵母多敗子 台灣政府扶植的國產企業愈保護愈像阿斗

基層爬到高層 換了位子就換腦袋 台灣汽車集團你好樣的...
阿斗不愧是阿斗
簡直是把消費者當白痴....這種指鹿為馬的言論我以為只有秦朝有
看樣子這間公司只把人命當草芥,當鈔票
台灣汽車除非原廠直營哪個不是家族企業...

世襲接班的也不只嚴家...

說真的台灣商人,組裝代工就好...

賣車真的是把原廠車亂搞....台灣商人真的不要賣車

aquaeuro wrote:
寵母多敗子 台灣政...(恕刪)

shizukaman wrote:
你也很奇怪也好像一...(恕刪)</blockqu

重點是某L牌就是扶不起阿斗阿,現在又出來哭腰不是很好笑嗎

evashawn wrote:
阿斗不愧是阿斗簡直是...(恕刪)


台灣車廠接受政府補助豢養成性 得了便宜還賣乖

裕隆高層說的盡屬愚民策略 就算你們騙得了NISSAN客戶 也別以為其他台灣老百姓都是足不出戶 目光如豆的井底蛙!

欲知來世果,今生做者是。

BENNY WANG wrote:
PTT已經討論火熱...(恕刪)


全部都不要克關稅,然後都要到ARTC接受測試這樣有沒有比較公平
產品本身不夠好要怪誰
有些人只要要豐田,本田就夠了吧!再等等等您買車給大家看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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