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rimpeg wrote:只能希望不要有這麼嚴重的內傷,畢竟我還可以把車開回家。
可以把舵桿撞到歪掉,我相信方向機齒排跟機構已經內傷
陽光Sunny wrote:我在北濱自撞隧道口的往事比較有點年少熱血,看到警察(我剛卸下安全帶,就有員警幫忙我下車),直接請他給我他的雙腿讓我抱抱,因為我剛超速撞隧道壁面,身體不自主發抖起來。
說真的如果不趕時間,是請警察到現場是會比較好。
小弟之前車禍,整個人都被撞的暈暈的,身上也在痛沒辦法像h大一樣下車拍照。
還是開車比較安全啊!只是說在臺中停車是一個問題,機車比較好停車。
從h大發文的標題看到最後,也終於放下那一份擔心。
人平安就好,真的。
然後直接報上我姓名、地址,請他代打電話給我家人報平安,請他代打電話給我女友說我平安,並請他馬上幫我打電話給我台北四叔是否有空來醫院(記得是榮總)。我想警方應該沒遇到過重大車禍(車子半毀),肇事者竟然直接把該連絡的一口氣請他馬上處理。
救護車送到醫院更妙,主動要求醫生幫我做反射動作檢測,那一晚急救傷患非常多,醫護人員忙來忙去未能馬上給我處理,在我一直要求下,終於有醫生受不了直接說,我想你這情況根本就沒什麼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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