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ter333 wrote:
3. 但我對Luxgen的經營團隊很不滿意,這次的車主改車,造成車出問題的事件,在車主主動認錯,並在網路上發表自發性認錯文後,鄉民都是站在公司這邊,可是在貴司強制要求車主發表制式認錯文後,幾乎整個輿論的方向,都轉而攻擊品牌,這真是讓人遺憾....(恕刪)
關於賴姓車主另發一文道歉之事
我對樓主的觀念與論點沒意見
只是比較好奇樓主所說的「...在貴司強制要求車主發表制式認錯文後...」
"賴姓車主被強制.."?? 這話有依據嗎? 還是樓主"推測"的?還是"想當然爾"的?
樓主能說明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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