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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XGEN MPV 車主自救爭取合法方式

今天早上與委員詳談後才知道,我們爭取合法的方式不對,所有的權益損失及車廠或交通部或車輛安審中心是否涉及不法,皆需交由消保官查證及判定,因此若有意確保自身權益的車主,請向當地消保官以網路提出申訴,由消保官去查驗上列3個單位是否由違法的問題.前些時間走錯方向,浪費了各位車友的時間,在此說聲抱歉.
抗議遊行一樣需繼續進行.6/2自救會會議一樣要召開.
以下是向消保官申訴的內容,若有需要的車友,可用來做參考.
向消保官申訴訴求不一定是要求償,也可要求車廠召回改為自小客車,要求求償是最下下策,反而不利車主
消保會(http://www.cpc.ey.gov.tw/)

正本: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副本:納智捷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案因本人於 2011 年 11 月購買裕隆汽車製造廠製造,納智捷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銷售之LUXGEN 7 MPV七人座汽車一輛(型式編號為 L91SPC,車型核准文號:安審(99)字第 2473 號)。購買時納智捷出示的銷售用型錄如附件一!展示之同型車輛皆如同型錄所示。
本人于2012 年 4 月初收到裕隆汽車公司以掛號發出之安全性召回改正通知函(如附件二),該召回通知本人購買之車輛型式為客貨車須回廠于後車廂加裝人貨分離橫桿/左右後車窗保護桿共四支及變更第三排座椅位置至原出廠設定之位置以符合交通部的法令規定, 並告知如不配合招回會有安全上之疑慮。
1.本人於購車時,納智捷公司並未確實告知購買之車輛為客貨兩用車,亦完全未告知有此安全性問題,不論是展示中心、型錄、廣告、試乘車乃至納智捷官方網站及車輛使用說明書及規格表,亦或是交車場交車時均未見有該召回函中所謂之小客貨車後車廂應有之橫桿/保護桿及變更第三排座椅位置至原出廠設定之位置,致使本人有欺瞞弱勢消費者之感。
2.本人收到該通知後積極的與該公司聯繫,該公司人員一再強調該車輛係經過安全審查的合法七人座車輛。並指出此招回是為因配合交通部而發出的招回通知,無論第三排座椅位置置前置後或有無加裝人貨分離桿及保護桿皆為安全的合法七人座(如2012年04月15日新莊說明會)。本人於是搜尋車輛安全資訊網(http://www.car.safety.org.tw) (案件編號 R7481201) 查詢該召回通知所謂的原出廠設定位置照片時發現(如附件),若依照該通知所述將第三排座位變更至合法設定位置並加應有之橫桿/保護桿之後,應 有之橫桿恰好位於第三排座椅之上前方,這樣的座椅配置並無法乘坐。本人於是前往車商展示間查看該橫桿實車時的位置)(如附件照片),更令人驚訝的是,第三排緊貼著第二排椅背,就算將第二排座椅往前移,人員根本無法坐進去,只能盤坐在第三排,我請車商將第二排往前移至可進去狀態下,就算我能坐進去第三排了,乘客的頭部卻是在橫桿與第三排頭枕的中間,且又換成第二排無法坐人!這樣的車子設計理當無安全性可言!實令人驚訝為何可以合法取得七人座自小客貨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時至今日,納智捷經銷商皆已未裝設橫桿與第三排位置後移的試乘車供消費者試乘!本人基於上述疑慮多次向該公司要求提示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該公司透過銷售經理表示無法取得且公司不願意提示該車之合格證明書。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八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客貨兩用車,應依下列規定:一 載客與載貨空間應裝設固定之間隔物區隔,載貨空間之車窗應裝設金屬欄杆。
經過查證,納智捷所聲稱合法地裝設人貨分離桿卻是裝設在第三排座位之上前方,並未能將載客與載貨空間做一區隔, 如此如何能夠通過七人座自小客貨車之車輛安審!車商所謂的安全性何在!
根據上述,受文機關請詳查製造商、銷售商及安審中心是否有不法並忽視消費者權益之情形,如蒙照准,著實感激。
本案以持續未獲得納智捷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處理結果,依照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付與消費者之權益,向貴會提出案件申訴,並依貴會程序開始進行一切合法之後續法律行動。副本為本案向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提出申訴資料,請納智捷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正視並得加以處理回應之.

本案申訴人:xxx
中華民國101年05月14日 PM12:00
2012-05-30 10:34 發佈
這種事情要集合多數車主一起申訴才有用
若只有少數人....應該不會受到重視
(畢竟凱哥在社會上有一定影響力,應該沒政府官員想要槓上他吧!)
還有....車主的主要訴求一定要明確
建議...不要將焦點放在"客貨車"牌照上,應該會模糊焦點.....因為行照上就已寫明了
而是以第三排位置及故意隱匿實情來銷售為主要訴求
加油.....期待MPV車主能爭取到合理的解決方式

一個全新的品牌就會鑽法律模糊空間
這在世界上應該很少見吧!!
一般都是先推出最好的產品
等到建立口碑及站穩腳步後
再來偷東減西costdown

wangchungte wrote:
今天早上與委員詳談後...(恕刪)
發文是正確的,不管受文方是否推卸責任,至少有憑有據,加油~
福斯怎麼都沒車主提出?
wangchungte wrote:
今天早上與委員詳談後...(恕刪)

二勢力 wrote:
福斯怎麼都沒車主提出...(恕刪)


大大所提出的福斯廠牌情況如何我不清楚
但就我們所知,目前7人座的MPV 以自小客貨販售的,只有LUXGEN一家
別無分號.

wangchungte wrote:
大大所提出的福斯廠牌...(恕刪)


大大加油
希望你的訴求可以成功

應該又是一個想扯車史共業的人吧
現在進口福斯的車應該都沒這個問題
很多年前國產福斯就不知道了
納廠不正派經營,鑽法規模糊空間,心態可議,枉顧車主對台灣自主品牌的支持

wangchungte wrote:
今天早上與委員詳談後才知道,我們爭取合法的方式不對,所有的權益損失及車廠或交通部或車輛安審中心是否涉及不法,皆需交由消保官查證及判定,因此若有意確保自身權益的車主,請向當地消保官以網路提出申訴,由消保官去查驗上列3個單位是否由違法的問題.


要不要考慮向地檢署提出告訴-刑法詐欺罪,另外追加民事求償,這樣相關檢控工作由檢察官公權力介入,應該會比較有效率,一點淺見,僅供參考。

beebee41 wrote:
要不要考慮向地檢署提...(恕刪)


這是最後階段一定會做的步驟.在等到消保官的查明和公平交易會的判決後
就會與其他車友一同向地檢署控告納智捷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二勢力 wrote:
福斯怎麼都沒車主提出...(恕刪)

福斯有強調他是7人座MPV的客車廣告或文宣嗎?

市場上只有納廠再販售時強打七人座客車吧????

配件DM

這連結裡的納廠文宣沒看到後座有鐵桿吧?

整車廣告DM
這個連結有完整的銷售DM翻拍也沒有鐵桿吧,還把椅子推到最後面.......樓主若需要文宣佐證可以先抓圖留存
賞車照

樓主也可以與該照片主人wuhohe聯繫看看.......

一堆護航的都一直強調其他廠5人座改七人座,或是5人座拔掉後桿,想打煙霧戰.......
可是那些車廠販售實有說自己是七人座嗎?或是有強調自己是大型空間座椅嗎?


事實公道自在人心.......不然那廠把車子買回去重新用客貨車名義重新定價販售吧!!!!!!!!!!!

新品牌初設就想鑚漏洞,難保往後客戶權益會不會被鑽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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