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上面有個"張爸文" (沒聽過的自己去google)
十多年前,台大有一位阿聲,在校園發生了事故變成植物人
十多年來,張爸爸在各大論壇BBS站,不斷的張貼針對台大、針對台大人的文章
10年 無私付出十年
10年 張爸的耗費的遠遠超過金錢
絕不是我們平常人所能想像
然而張爸這十年來的努力無私付出,卻也給網站使用者造成負擔、難受、不便
因而有了水桶張爸文、禁止張爸文的站規、版規。
今天很遺憾的,在mobile01這個版,也有類似的現象請網管重視。
每一個汽車品牌幾乎不乏漏油、漏水、爆衝、火燒車、自燃、氣囊未爆、壞變速箱等等瑕疵
案例一. CAMRY火燒車
案例二. altis 新車引擎漏油
案例三. 上海大众途安新车漏汽油
車子是生產線工業產品,有瑕疵是必然
以上舉例不是要告訴你這些產品有多爛,我的重點是產品瑕疵,抱怨申訴... 以前沒有少,以後也不會少
每個產品瑕疵的個案不管是否個別事件,都值得在第一時間讓消費者發聲佔版面
讓消費者表達聲音、讓廠商有積極處理、讓事件有公開透明、讓消費者有取暖
我們應該徹徹底底的"尊重消費者去使用她在言論自由內、合乎網站規範內的發言權力,"
然而一切沒有限度隨意貼張爸文的自由,恰恰妨礙了正常網友討論、閱讀資訊的自由
那位自稱小媳婦的前車主太太之所屬事件,便是一例
請思考以下三點:
1. 沒有任何新資訊,用無意義的冷嘲熱諷在原始標題下而推文,除了中傷還有其他合理目的?
3. 消費產品抱怨事件不勝枚舉,針對這些事件mobile01站方要如何規範能兼顧當事人、網友的合法合理權益?
當事人車子已經賣掉月餘,其所言是否是事實還是推測,是回憶還是虛構,誰能查證?
3. 這位車主太太很明顯的對於網友相關質詢疑問置之不理,使用內容只有敷衍與攻訐的回文佔住版面,對於網友已造成妨礙與不快
以上講完, 以下善意的提醒
這位車主太太開了一個帳號叫做"OOOO fuel leak"
照她帳號的字面意思是說這個品牌的車子每一台都會漏油
是真的嗎,每一台都漏油?
Mobile01對於如此方式的帳號命名採取甚麼準則的處理態度? 論壇本身是否已負足夠的管理義務?
還是說只要是怒火中燒的時候,就自動有權力將品牌公司的商標名稱拿做如此使用? 說完。
以上文長,感謝讀完
白衣男 wrote:
BBS上面有個"張爸...(恕刪)
根據刑法第三百十條(誹謗罪)之規定:
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佈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樓主所稱發文帳號"OOOO fuel leak"若是將單一事件無限上綱,
惡意中傷特定人事物,
就足以構成刑法第三百十條(誹謗罪)成立,
小弟我是對這樣的行為非常厭惡,
建議樓主Follow這個帳號的相關言論,
並將其發言存檔備查,
若LUXGEN的法務有需要清掃一下網路謠言的時候,
就可提供相關證明加以佐證,
讓他們為自己一時的言論衝動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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