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認為,有能力擋車而不擋跟有能力超車而不超,哪一個比較令人不齒。
metallica wrote:
有能力檔而沒檔的,我...(恕刪)
對,重點來了,當大家譴責讓46的沒運動家精神,問題是能擋多久,畢竟與46不在一個級別上,1分33, 32的人怎麼擋1分31, 30的,但是93已經明顯的讓人看出在護航了,所以才問,哪個比較可恥。
ddonme wrote:
是大家讓車給46,不是46要求他們全部讓開.
我看很多討論區都很多人搞不清楚(或是為反46而反)而幹橋46.
不覺的邏輯上有問題嗎...(恕刪)
46沒要求大家讓車,這事當然怪不到46頭上;但大家也沒證據說93的攻擊與掩護是出自於99的意思,所以93的行為也不應該怪在99身上。
Dorna對46的判決依法有據,說判決不公的人也實在很奇怪。不管原因是否是因為93的糾纏,46或任何一個車手都不應該把對手逼出賽道,只能說46當時被惹毛了,失去了理智。賽會也不可能不罰46,否則對其他車手怎麼交代?以往賽會對46的許多行為已經"優待"很多次了...
46在升級到最高等級的15年來,一直都是心理戰/公關高手,以往的對手如3、15、27等都會被46的心理戰干擾,但今年剛好93、99是不理會心理戰,只專心做自己的人,結果46自己搞死自己~
說實話,馬來西亞站46放話以前的那一週,有人在質疑93在澳洲站是干擾46嗎??
所有質疑的聲音不都是46放話以後才出現的嘛,46放話後93可能心想:你以為你是誰呀,你越這樣講老子越要玩死你!!
剛好93玩的手段都不違反規則,46也只能自己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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