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

有沒有辦法一人一信要求台北市政府開放 Google Market 啊?

如提,雖然知道 root 或其它偏方可以進入 Google Market 訂購,但仍是嫌麻煩了些。

最重要的是,就因為是台北市政府與 Google 槓上,也並非是台灣全省的法令,卻使得其它縣市地區也無法享用 Google Market 的付費機制。

表面上台北市政府好像是要為 Android App 用戶爭權益,但實際上僵持這麼久卻是影響到我等的權益啊。

我真的寧願放棄七天鑑賞期,只希望 Google Market 能盡早正常開放。有些 App 特惠價時沒有買到實在挺糾結的。

看到網民們的反應,幾乎是一面倒對台北市政府這樣的舉動是反感的。

是否有辦法一人一信發起對台北市政府的抗議呢?
2012-03-22 20:24 發佈

gnimnek168 wrote:
如提,雖然知道 ro...(恕刪)


除非來議員把這件事情炒大吧~

每一台新聞都在一子播播播!!!

機會才比較大...不然一人一信他真的會每封看嗎.....

gnimnek168 wrote:
如提,雖然知道 ro...(恕刪)


天龍國有天龍國的法律

gnimnek168 wrote:
如提,雖然知道 ro...(恕刪)


法律不修改,一切都免談,請看最新進度:
這裡
01不給改暱稱,請叫我柚子 Blog: http://www.3cblog.idv.tw

gnimnek168 wrote:
我真的寧願放棄七天鑑賞期,只希望 Google Market 能盡早正常開放。有些 App 特惠價時沒有買到實在挺糾結的。...(恕刪)


我堅持要有七天鑑賞期 ,不然拒用付費的 Google Market
再怎麼用鍵盤譏諷台北市政府
也改變不了法律歸法律的事實
法治國家就是一切照規矩來
MS和Apple就不是老美的公司嗎?
為什麼他們就願意遵守?
難道可以容許特例就是台灣人的習性嗎?
Google不服氣就去打行政官司吧

gnimnek168 wrote:
如提,雖然知道 ro...(恕刪)


何不一人一信請google 搬到新北市? 或是桃園市?新竹市?

這樣就不用受天龍國的氣了。
法律歸法律?

法律如果不合用的確該修,只是這個政府讓人失望且不信任。

萊克多巴胺好像也是法律規定必須零檢出,現在怎麼要因應世界潮流馬上要修法了?

不知道你說的特例有沒有包括這個?就事論事不要用雙重標準看待同樣的「法律歸法律」
相信我,如果GOOGLE PLAY被美國拿來當牛肉施壓的話
你可能連15分鐘鑑賞期都沒有~

買軟體不要說滿三千,買個小遊戲都要抽稅

還有開放Google Market一點意義也沒有~
因為Google Market已經改名了~



反美牛辦不到,反美軟還要被民眾罵......
開始只想拍好照片;後來只想把照片拍好;現在只想好好拍照~

不只是 Android 用戶無法買到付費 App,而且國內有許多開發優質 App 的個人與工作室等,也因此這樣而無法收到回饋付費。

這樣不是也打擊了國內有心開發 Android App 的玩家們嗎?他們的權益不也如此而被影響到,那他們的損失誰要來負責呢?

如果說,整個台灣地區是這樣的法令 (購買 App 需有七天鑑賞期),那沒話可說;但根本現在是只有台北市政府自行阻攔,而這卻讓整個台灣地區無法與全世界同步享有購買 Google Market 的付費 App。

真的是為用戶的權益著想嗎?或根本又只是一場秀罷了。
Dragon-FlyingTiger~
  • 10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