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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對付 Google 這個大怪獸?

請問....

我(或各位)對 Google在台灣 Android Market的態度很反感很反感的話,
我們該用怎樣的方法或手段來抗議或報復 Google 這個大怪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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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買手機是在事件發生之前,
Google 似乎也沒給這些人合理交代...

另外事件發生後再買的,也未必清楚Google正在跟台北市府鬥法!

中間Market還發生了,已購軟體的消費者無法順利安裝升級軟體等問題,
所以如果說Google不用負責道歉,不用補償台灣的消費者,真不知道這世上何謂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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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1. 話說剛發文沒多久Firefox就當掉 , 有點擔心在01討論報復Google會不會沒報復成,反倒先被google幹掉!
2. 避免離題,本篇歡迎有志對抗怪獸的鄉民集思廣益,如果想支持google者,煩請另闢戰場... T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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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意見:

1. 自焚抗議 (自殺,不能解決難題;求助,才是最好的路。求救請打1995[要救救我])
2. 買芒果/蘋果.(拒機器人)
3. 拒用google提供的服務及軟體(搜尋/地圖/文件/廣告/圖片/信箱/影片....)
4. 集體控告 (法律討公道)
5. 拒買拒看google的廣告主商品
6. 訴諸國際,聯合全世界對抗之
7. 集資籌組公司,小蝦米對抗大鯨魚
8. 恐怖攻擊google (犯法行為不鼓勵)
9. ...
10 ...
2011-11-22 22:5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Google 怪獸

vsq wrote:
請問....我(或各...(恕刪)

應該是問立法者到底什麼時候修法才妥適吧?

畢竟7天適用期對app來講是不公平的吧?
我想樓主應該是想討論這個?
軟體本來就不適用7天猶豫期,是法律要修改。
01不給改暱稱,請叫我柚子 Blog: http://www.3cblog.idv.tw
你來創設一個比GOOGLE更強的服務,把他比下去,這樣就好了啊

至於什麼要大家不要用GOOGLE之類,恐怕很難有共鳴,因為將心比心,如果你有開發軟體並提供在市場上販售
如果不是另有其他收入,只靠這個吃飯,你自己能不能接受客人可以用七天軟體,然後不滿意可以無條件退款?


boy155112 wrote:
軟體本來就不適用7天...(恕刪)


+1

軟體這種"看不到實體"的東西,應該不適用"7天鑑賞期"
快修法吧.....

寫軟體的人本來就吃不飽了~再搞個"7天退貨"
再搞下去~不是吃不飽~是會餓死.....
樓主的問題不難解決呀
你就不要買Android手機
不要用有關Google的服務
讓他賺不到你的錢
你就贏了
google 沒有辦法做到台灣政府的要求, 不賣軟體給你也不行 ? 還要報復人家 ?
全世界 有一大堆東西 都沒在台灣賣的 要不要一起報復一下 抗議這些都沒來台灣賣

不屈服於台灣的法令 也不行 ?? 那 google 去 中國 也應屈服於中國法令,把所有資料都交給中國,就不會有今天的結果了

很多人買手機是在事件發生之前,
Google 似乎也沒給這些人合理交代...

另外是事件發生後再買的,也未必清楚Google正在跟台北市府鬥法!

中間Market還發生了,已購軟體的消費者無法順利安裝升級軟體等問題,
所以如果說Google不用負責道歉,不用補償台灣的消費者,真不知道這世上何謂正義....
你沒法對付他
就自己創造一間更大的公司去對付他
不然就拒用google的搜尋,地圖跟mail,拒買android手機等等的服務不就好了....

搞不清楚狀況,Google是走服務的,你有付過錢給Google嗎?你使用Gmail、Google maps、Google Earth等服務,Google有跟你收過錢嗎?簡單來說全球化的東西真的也沒必要針對台灣去修改Market裡面的授權,頂多不賣台灣,中國大陸與韓國市場他都可以放棄了,台灣市場太小了,再加上一堆搞不清楚狀況的人。

不喜歡Google你可以不要用他的服務,要跟這個軟體巨獸對抗,我想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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