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危害消費者權益,可以請監察院調查相關失職人員嗎?

唉...最近Google與台北市政府的"七日鑑賞期"事件,鬧得沸沸揚揚的...

怎麼沒有人重頭檢視這個問題?


一般來說,一個事業要經營,一定要經過申請,並經過主管機關的認可,才能夠營運。

Google Andriod Market 在開始營運的時候,就是現在這個15分鐘無條件退款的原則,
所以在開始營運的時候,這個平台就已經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的條款,
但是主管機關卻罔顧消費者權益,還是同意他營運?
這樣是不是相關的主管機關也需要出面負責?

像之前很多夜店火災,事後查出有安檢人員放水,安檢不確實,
導致業者原本應該勒令停業卻還繼續營業,
相關主管機關事後也需要負擔督導不周的責任。



我不曉得Google Andriod Market的上架是不是需要經過"主管機關"的審核?

如果需要審核,那難道主管機關都不需要負擔督導不周的責任嗎?
都沒有相關單位被彈劾或是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如果不需要審核,那我們的政府怎麼保障我們的"消費者權益"?
完全靠消費者提出質疑,才開始大動作的執法?
也難怪會發生Google這次的事件了...一開始開業就違法,政府一點作為都沒有?
卻拖了半年現在才開罰?
相關部會的神經會不會太大條了一點?
都沒有官員需要被懲處?

而且,也沒有任何的政府官員出面說明未來要用什麼樣的機制,
來防止這樣的企業來殘害台灣消費者的權益?

難怪黑心起雲劑已經被台灣人吃了20多年了,才被爆出來,
政府反應慢半拍,事件爆發後,也完全沒有提出未來如何避免的措施...



討論區上很多人都對"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提出質疑,
Google這件事已成定局,不管未來Google會不會退出台灣,
都顯示出我們台灣現行的法律,與國際社會或是人民的期待有落差...
連我們的葉狀師都在部落格上面說:我必須同意這是一個非常有爭議的議題



但目前並沒有聽到任何的立法委員,或是行政院官員提出任何修改法律的意願...
不要說修改法律,連邀請學者、消費者團體、廠商來"討論"的意願都沒有...


這樣我們台灣"消費者"的權益到底在哪裡?
一個企業用違法的平台在台灣營運半年,吸收了多少不法所得?
還有多少的企業也在違法營運?

好啦~總算是開罰啦~但是Google不玩了,
可能以後Apple也不玩了~
能逃的逃,逃不掉的只能鑽法律漏洞...

依目前台北市政府對"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的見解,
網路平台的業者關於軟體拆封後不得退貨這個條款也是違法的,
那為什麼能大辣辣的寫在交易條款而完全沒有事?
這不是鑽法律漏洞是什麼?

政府也不主動開罰?在等什麼?等消費者權益被踐踏到體無完膚,
然後再來掀起一場大風暴?過了又沒有事了?



強烈建議政府要給的交代,看是要移送相關的失職人員,
還是要全面性的"強力"執法,我都贊成~
不然只是高喊全台灣的消費者勝利有什麼用?

現在不是快要選舉了嗎?如果有立法委員的政見是考慮增訂"電子商務與虛擬商品交易特別法",
(到現在還在用"郵購"的方式來規範"網路交易平台"...)
讓我們的消費環境更符合當下的現況,企業也能評估是否該進入這塊市場,
應該會得到不少支持者的認同~


這樣,我們全台灣的"消費者",才能從這次的事件當中真正獲得助益,
而不是船過水無痕,罰罰錢了事上上新聞版面就算了...
2011-07-02 7:03 發佈

moon7th wrote:
唉...最近Goog...(恕刪)

不管有沒有人員失職...我只是告訴你監察院這個沒有牙的老虎是沒法辦任何人的....
只是美名監察院。。。有名無實。。。
台灣的公務人員長什麼樣都家都心知肚明
moon7th wrote:
唉...最近Google與台北市政府的"七日鑑賞期"事件,鬧得沸沸揚揚的......(恕刪)


統一有毒塑化劑食品.食品保健品還不是一樣沒事...
政府稽查單位.法務單位有都沒有動作..
民眾還不是去星巴克喝加啡
反正出事都是代工廠的關係..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這件事最後搞不好GOOGLE離開台灣
說不定禁HTC使用ANDROID OS
但這可能性十分低

moon7th wrote:
怎麼沒有人重頭檢視這個問題?..(恕刪)


本來想要show一下,現在弄成一身腥,當然是低調處理,能夠找到台階下就要偷笑了,怎麼可能還會查辦。




moon7th wrote:
唉...最近Goog...(恕刪)


打一堆有什麼用?
監察院有陳情信箱,寫信過去了沒?

[IMG]http://hdwing.com/user/humourlo.gif[/IMG]
humour wrote:
打一堆有什麼用?監察...(恕刪)


難道你不知道公家單位的E-Mail回覆都是Copy & Paste的嗎?

Google Andriod Market 的上架是不需經過"台北市政府"的審核.

因為跨國交易無法徵 APP 稅,稅捐單位也無法管 Andriod Market 的上架事務.

如果有人檢舉 android market 不合理退費,而台北市政府長期不處理,如確定違法而不處理

主管機關相關人員就有失職問題.

上次發生APP退費問題,所以這次台北市政府不處理,反而有失職問題.

DAVIDC2924 wrote:
Google And...(恕刪)


如果Android Market的上架不需經過"台北市政府"審核是因為稅務,
我覺得不合理...
因為你購買App(不管在哪買)是需要繳稅給政府的。

但是有鑒於政府很難控管與認定,
所以要求"消費者"購買$3000台幣以上的軟體,
需要自行向政府繳納"稅金"。


小弟是認為,
如果台北市政府可以用消保法第19條來約束Google,並且認定Google違法,
那這樣,台北市政府也有責任應該要監督企業的業務是否有違法,
既然都認定有違法了,
在開辦業務的一開始就應該查辦,
而不是被動的等"消費者"來檢舉後,再來辦...

所以我覺得這部分應該是有相關的失職人員,只是大家都視而不見罷了...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