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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法規會已經和google開完會,台北市法規會以拖待變

臺北市政府今日下午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以及財團法人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代表的陪同下,會見Google代表Kenneth Carter(Android系統的策略顧問,Android Policy Counsel)等人,針對Google定型化契約違反消費者保護法七日鑑賞期的爭議進行會談,雙方對於臺灣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以及Google的退款政策,做了廣泛而充分的意見交換。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葉慶元表示,Google此次充分瞭解了台灣消費者保護法對於郵購買賣以及網路買賣七日鑑賞期的規定,但是也表示有全球政策的考量,所以必須進一步回去研究是否及如何修正Google Android Market的網路銷售定型化契約,以求符合臺灣法律的規定。

  葉主委轉述,由於下週是美國的長週末,Google希望給予兩週的改善期,進行相關的研究跟處理,市府會審慎觀察Google的回應,再決定後續的處理方式。

消息來源


看來目前朝向
GOOGLE Android Market退出台灣、台灣消費者再也無法購買軟體、軟體開發者再也無法以正常管道銷售軟體並進行軟體後續更新、最重要的台灣政府的面子/裡子都一起輸掉還被冠上全球最蠢的公家機關封號)的方向前進....

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kocpc/archive/2011/06/29/742987.html的結論
2011-06-30 17:40 發佈

vicsmart wrote:
臺北市政府今日下午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以及財團法人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代表的陪同下,會見Google代表Kenneth Carter(Android系統的策略顧問,Android Policy Counsel)等人,針對Google定型化契約違反消費者保護法七日鑑賞期的爭議進行會談,雙方對於臺灣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以及Google的退款政策,做了廣泛而充分的意見交換。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葉慶元表示,Google此次充分瞭解了台灣消費者保護法對於郵購買賣以及網路買賣七日鑑賞期的規定,但是也表示有全球政策的考量,所以必須進一步回去研究是否及如何修正Google Android Market的網路銷售定型化契約,以求符合臺灣法律的規定。

  葉主委轉述,由於下週是美國的長週末,Google希望給予兩週的改善期,進行相關的研究跟處理,市府會審慎觀察Google的回應,再決定後續的處理方式。


我不太懂上面這段,是如何得出下面那段的結論欸

vicsmart wrote:
看來目前朝向
GOOGLE Android Market退出台灣、台灣消費者再也無法購買軟體、軟體開發者再也無法以正常管道銷售軟體並進行軟體後續更新、最重要的台灣政府的面子/裡子都一起輸掉還被冠上全球最蠢的公家機關封號)的方向前進....

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kocpc/archive/2011/06/29/742987.html的結論


看起來 Google 要用拖字訣,先拖過兩週再說
但是據說現在Market 已經正常,只是無法購買付費 APP
我認為不需要要求 Google 有七天審閱期,但是現行的 15 分鐘真的過短
Google 自己不審核,有很多軟體都是要使用過 15 分鐘後才會有問題
不應該把這樣的責任推給消費者,但是也不需要到七天,因為畢竟七天真的會有盜版問題
還是希望盡快解決此問題,希望能夠雙贏了
2023,Pixel 8 石墨黑降臨

nqa466 wrote:
Google的人心理...(恕刪)


其實Google也可以學蘋果用不清楚的退貨模式(寫信)
已經講不明白的門檻(天知道他們怎麼審)
用模糊仗渡過這一關

不過Google的退貨機制就只是簡單的按鈕
蘋果以及所有線上商城麻煩的那一套他們不想要
才會招惹今天的麻煩

這就只是個選擇, Google選擇這樣做顯然台灣的生意做不下去
結局很可能就是退出吧~~

希望這次經驗也可以順便讓大家好好檢視落後的消保法
不過以那票立委的素植跟台灣的政黨
接下來應該是馬上忘了開始吵選舉..........
老美這種做法,一般來說是--婉轉的拒絕..
BUT 後.才是實話.
EC
is1128 wrote:
我不太懂上面這段,是...(恕刪)


如果Google願意改變配合台北市法規會,今天全世界馬上就會同時有7天無條件退費,除非Google甘願為了2300萬人的台灣冒犯其他國家的使用者只修改在台灣的android market程式,延長台灣退費期限,或是台北市政府改變立場(這個機率極小,從葉主委的blog就看的出來,他一直認為自己是對的,所以他應該不會改變立場),在兩方都堅持下,Google最後一條路就是退出台灣。可憐台灣的文創產業。RIP
vicsmart wrote:
臺北市政府今日下午在...(恕刪)


看來Google是不打算再開放台灣Android Market付費機制了

要知道如何翻牆去他國Android Market買東西嗎?

http://www.android-hk.com/news/use-vpn-buy-paid-apps/
好久沒有人把牛皮吹的這樣清新脫俗了
is1128 wrote:
不應該把這樣的責任推給消費者,但是也不需要到七天,因為畢竟七天真的會有盜版問題
還是希望盡快解決此問題,希望能夠雙贏了


我覺得現在已經不是七天是太久還是剛好的問題了,規則就是明文規定七天,市府也是咬著這條不放,除非兩週內我們的法條改了,或兩週內市府針對這項產業生出新的條款,問題是這樣的作法是不是等於市府自己打臉?所以目前看來 Google 只有兩條路「遵守台灣的七天內無條件退貨」或「退出這個市場」。


eric92821 wrote:
BUT 後.才是實話


+1。
Designed by Apple in California
我想台灣的法令真的是太死又太笨 (就開發者的角度)
Google Market如果退出台灣的話
那台灣其他電信業者自己開的market就比較有利可圖
當然 也要先照著這個法令去走

Google market還沒開放的時候 大家期待渴求的像什麼
現在卻又用這樣的方式去扼殺它 ~ 真的是很可惜
對我們開發者角度來看 ~ 要再多努力去開發LBS的服務 又要免費.... 真的很難生存下去


如果真的妥協?


:

用什麼iOS!

用Android買東西第六天就可以馬上退了!!


超爽的!!


以後買遊戲

就要挑連續假日或者有空的時候來買!



趕快破關搶在第七天前退款就好!!



超爽的~


Android萬歲!






-----------------------




日後的開發者會出現一個分區選單

只有台灣是七日退款


未來會有多少軟體不會在台灣上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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