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Google關閉Market付費功能,引起了軒然大波,在網路上有太多討論,小弟就不再討論。
小弟想問的是,這事件的起因,是因為一些立委大人在Apple的APP Store上買了[超級手機追蹤器]這個軟體,結果發現是個惡作劇的軟體,想要退費卻無法退,因此搞到市政府去了。
但是很多用Apple得玩家都說,Apple本來就提供30日退費機制,也有很多人退款成功,為什麼立委大人的軟體無法退?這是立委大人不了解退款機制,還是退款理由被駁回?如果是退款理由被駁回,那就算給30天鑑賞期一樣無法退款啊!
原先是軟體退款機制的問題,又為何變成要7天鑑賞期?
還請知道內幕的高手指教,這些立委大人們最後退款了沒?是自己搞不懂機制,還是理由被駁回了,現在Apple的退款機制有變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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