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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錯在哪?

北市府 vs google事件已經吵成一片
有人說為何apple可以,google不行
有人說15分鐘太短,7天太長
有人說好軟體不怕7天
有人說如此如此
有人說這般這般

首先,身為消費者,老夫當然樂於接受北市府的好意.能所有app全部免費最好

但老夫公正客觀的說,google所維護的原則並沒有錯.

15分鐘太短嗎? 台灣網速不夠快,15分鐘下載不完,怪google嗎?
15分鐘太短嗎? 每一個app都有評分,你自己心甘情願購買一顆星的爛app,也怪google嗎?
好軟體不怕7天. 說這話的人基本上還活在20世紀.在20世紀,開發microsoft office那般龐大複雜的app,賣$99,才是生意.但在21世紀,開發小app,賣$0.99,這也是生意

北市府懂這些嗎? 當然不懂.也不想懂.反正打著保護消費者的大旗,有好沒壞.

google唯一站不住腳的是讓已購買的暫時無法使用

----------------------------------------

補充:
有人質疑: 別人眼中的*****app不一定就是好app.

接受這個質疑,因為消費者確實百百款.同樣一款FORD國慘車有人嫌有人誇,同樣一款BMW進口車不也會有人嫌有人誇嗎?
app好不好用/實不實用是一回事,這是消費者主觀的認知.能不能用那是另一回事,這是客觀事實的判定.
不能用的app,就算過了7個月,照常應該要退費給消費者.

google有權維護他的原則(真要打官司,google不是鐵定會輸的喔).不認同15分鐘的人,去apple家就好了啊.何必硬要留在android
2011-06-29 23:2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Google

mikycomepls wrote:
北市府 vs goo...(恕刪)

錯在哪??
錯再把公司設在台北市!!!!

搬家就解決了
我國的法律跟google的原則牴觸了,應該是我國法律錯了,請谷歌派律師團到立法院來指導那些無知的立委諸公如何制定符合國際原則的新時代消費者保護法

錯在這是民主“法治“社會,而 Google 藐視法律!進而公然和政府對抗!

若“法“有錯,以 Google 家大業大,應要“早早“去走修法的途徑,找立委議員等。而不是視法律於無物。這種公然和政府對抗的行為,您認為對嗎?

若... 中油今天說,我明天每公升要漲100元,你政府不給我漲,我就全國停油...

公然和政府開幹的行為,您會說是對的嗎?這不是 do the evil,是什麼?



james063 wrote:

錯在哪??
錯再把公司設在台北市!!!!

搬家就解決了


本日最中肯~

我覺得可以遷到台東地區,協助台東地區的經濟發展~

讓台東地區成為軟體重鎮似乎不錯~
保留了好山好水~也帶來經濟的繁榮~
這樣回老家的時候還可以去參觀軟體園區~
james063 wrote:


錯在哪??

錯再把公司設在台北市!!!!


搬家就解決了

新板辦公室空置率可是超高
二話不說直接先關掉服務再講

光這點就讓GOOGLE沒什麼好說嘴的了.....


GOOGLE:已付費的人?關我屁事



FemcAT wrote:
我國的法律跟google的原則牴觸了,應該是我國法律錯了,請谷歌派律師團到立法院來指導那些無知的立委諸公如何制定符合國際原則的新時代消費者保護法


天機星2 wrote:
錯在這是民主“法治“社會,而 Google 藐視法律!進而公然和政府對抗!


現在說北市府在法律上一定完全站得住腳,這還未必吧?

法律是有錢人與有權人玩的遊戲.拭目以待看這次是有錢人(google)會贏還是有權人(北市府)勝利囉


板凳雞排珍奶 看戲囉

Wiiroro wrote:
二話不說直接先關掉服務再講

光這點就讓GOOGLE沒什麼好說嘴的了.....


GOOGLE:已付費的人?關我屁事
...(恕刪)


google或許停止服務約36個小時
後續便恢復可更新已購買項目

看得出來google對於消費者的照顧
而不是置之不理
寫信過去GOOGLE,當天就回信了

類似的問題
因為apple的iOS無法提供購買清單
寫信過去問
還等了一個禮拜......

光是這點
小弟對google確實是刮目相看
這篇文章程度太低戰不起來
自稱老夫只顯示自卑導致的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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