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GOOGLE的事件,如果軟體或數位內容,都享有7天的退費機制的話。
那台灣的虛擬遊戲市場是不是一樣要提供免費七天鑑賞期的服務?
畢竟,現在所有的虛擬保戶也都是透過網路交易,在購買之前也看不到成品。
所以,我今天完橘子的遊戲,如過購賣了虛擬寶物,那我是不是享有7天鑑賞的服務?
會不會下一波,又一堆的遊戲公司 又被台北市政府點名,然後又一堆業者中槍落馬?
我也不支持,台北市政府強硬的堅持針對軟體公司開罰(又在選舉之前,是不是作秀因素還是其他原因尚待可議)。
只是,優先次序放錯了。台北市政府要先改進或開罰的東西實在太多了。選擇性的執法真的很令人XX。
如同網友說的(台北市的馬路先鋪好再說吧,捷運的施工管理有待加強,貓纜...等)
另外,如果台北市政府,堅持針對外商開罰的話,影該先通盤的檢討,國內的軟體付費的機制,是否已經備齊?
遊戲廠商的虛寶服務,是一個面向。那中華電信的MOD影片購買服務呢?壹網通的加值服務呢?許多要推行數位加值服務的出版商呢?台灣尚未齊備的漏洞太多了...
自家的小孩都還沒管好,就想要管到別人家去。
或是去惡搞這種外國的大公司,有勇者鬥惡龍的感覺
那種小鱸魚對抗大鯨魚的壯烈感 (北市府應該不算小蝦米吧,就小鱸魚好了)
結果現在整個騎虎難下呀
以上純屬臆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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