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

Google:7天鑑賞期不利保護數位內容

2011-06-28 15:2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Google 數位內容
因為下載完畢後Copy一份再改寫一下內容就變成快樂版了。
當然,立意不良的人也許還會在裡面加料,然後你的個資恐就外洩。

pagandav wrote:
Google:15分鐘鑑賞期 全球通用 7天 鑑賞期太長 不利保護數位內容

...(恕刪)


原來....Google想的全都是為了軟體開發商的權益啦...
所以可以犧牲消費者的權益就是了.

15分鐘真的可以讓消費者知道他下載購買的軟體適不適用?
見鬼了!
一般人又不會拿來破解

真要拿來破解的十五分鐘跟七天有差別嗎 ?

別鬧了

十五分鐘拿來試用好不好用是不夠長的
但是拿來取得正版程式已經綽綽有餘了~~

Google的說法只是要拿軟體開發者的力量去對抗台灣政府罷了
已搬至 Yuxian BLOG,標題 + yuxian 就可以搜尋到。
會買的人就是會買~~不會買的人就JB一堆屁啦~~你還以為十五鐘還真的有用咧~~只會讓JB的人更多而己,自己的東西還怕別人會退貨~~不要把台灣人都當小偷及道德倫喪的地方。如果真的是這樣子你們也不用進來這裡做生意賺錢啦~~直接退出就好了~反正無利可圖呀

Vicknado wrote:
因為下載完畢後Cop...(恕刪)


對於有心要制造快樂版的人, 15分鐘也可以制作.

對於真心想試用的人, 15分鐘真的試不出什麼.

不過, 7天真的太久了. google 原本的 24h 我是覺得剛剛好
pagandav wrote:
Apple為什麼可以? 或問Apple要如何保護開發者?
...(恕刪)

Apple的才不是什麼〔鬼七天鑑賞期]
你要說原因去申請的, 申請不一定過

台灣自已愛把不合時宜的法條當大關刀, 
也難怪永遠要當走不出去的島國,永遠的開發中國家
15分鐘是太短..但軟體也[七天鑑賞期]?? 這是恐龍法條


15分鐘和7天對想投機取巧的人根本沒有作用

就算是7天好了 貪小便宜的人還是會退 之後抓破解版來用

而真正會尊重智慧財產權的人15分鐘和7天就有差別了

15分鐘說不定還弄不出個所以然就要付費...有點像是強迫性消費

就算是7天 真的好用的軟體 尊重的人還是會付費下載

這兩類的人根本是心態上的差異 改時間長短對真正想買正版的人有差別而已(除非Google想強迫消費...

我覺得15分鐘太短 7天也太長 24小時內應該差不多...
100個人只要有1個破解~
剩下的99個人~
就只會用破解那個~~
kenkenken001 wrote:
Apple的才不是什麼〔鬼七天鑑賞期]
你要說原因去申請的, 申請不一定過

台灣自已愛把不合時宜的法條當大關刀, 
也難怪永遠要當走不出去的島國,永遠的開發中國家
15分鐘是太短..但軟體也[七天鑑賞期]?? 這是恐龍法條


我絕對支持台灣的七天鑑賞期
這是保障消費者

東森購物自己也拉高到十天鑑賞期

省了店面包裝還有行銷成本
本來就該承擔七天鑑賞期

軟體開發者不爽的話,去開直營店讓大家去店面購買
開班授課然後現場讓人試用
保證沒有鑑賞期問題


拜託,人家開店然後請人教學現場示範軟體
通通都是成本

現在呢 ?
隨便寫一套丟上去只要言詞華麗跟圖片精美就騙到別人購買

本來就該接受七天鑑賞期這件事情

例如GPS導航APP..難道24hr內就可以試用出來究竟合不合用了
不合用我要退了去買車機阿~
已搬至 Yuxian BLOG,標題 + yuxian 就可以搜尋到。
  • 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