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句話讓Google在這次的退費事件中居下風, 也明白的凸顯的台北市政府的心態!!
在全世界, 所有的政府提出的權利和義務事件, 處理起來是需要非常高超的技巧, 絕對不是什麼正義的一方就會勝利, 以現在最紅的希臘債權問題, 欠錢還錢不是天經地義, 可是希臘人民和政府真的站在同一方嗎? 縮衣節食還錢-人民不爽, 倒債不還錢-全世界一起倒楣.
軟體七天鑑賞期的確有些爭議, 畢竟智慧產權的東西, 不太適合這種實體物品的退貨機制, 可是台灣現在對於此類物品有更好的處理方式嗎? 看起來並沒有, 買到不喜歡的DVD或是軟體只能怪自己當初考慮不周, 似乎也不太符合公平正義.
姑且不論Apple的處理方式是否如大家所想這麼好心, 按一個鍵7天內隨意就退貨, 還是跟以前一樣需要寫封文情並茂的退貨英文申訴信, 才能挽救自己的錢, 在戰略上它已經讓Google的談判籌碼盡失, 就跟之前推出iPad的一樣, 讓Google不得不趕快推出平板的OS. 我只能說Apple在處理這件事情上的明快果決真是高招.
接下來的球就回到Google這一方, 堅持己見必定面對罰款和未來的行政訴訟, 可是仔細想想, 如果Google暫時退讓接受政府的建議修改程式, 在台灣提供和Apple一樣的處理方式, 先避免罰款, 在未來提出行政救濟或是在智慧產權爭議的仲裁, 會不會比較聰明一點.
Google的作風有時候太堅持自我原則, 用意雖然站在保護使用者的原則上, 在中國和台灣都踢到鐵板, 還不如學習一些迂迴戰術, 學學孫子兵法!!
Zaladin wrote:
難道被強暴時歹徒拿潤滑油給你,你還要感謝他保護了你的菊花?...(恕刪)
噗..........這個回應有創意!
為什麼一定是菊花,男生喔.....

Heel toe bend symph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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