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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家把把所有的政治立場與種族情緒都排除來探討這件事情

政府 +1?
Google+1?

有人站在政府那邊,也有人站在Google那邊。

希望大家把把所有的政治立場與種族情緒都排除來探討這件事情,個人認為這是一次很好的機會來檢討軟體這個商品。

今天政府想為消費者者保護他們的權利,但是是否有保護開發者的權利呢?

7天可退還的機制適合軟體這種商品嗎?

買家可以拒買,廠商就不能拒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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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體的使用權在台灣的確是一個很難定位的問題。
還是很多人無法接受使用者付費這個觀念。

為何很多人去JBiPhone呢?
我知道很多人會說要解放IOS這個封閉的系統,但是事實呢?

今天我們不去資助這些開發者,請問他們該如何生活呢?

Free Rider Problem 是最大的問題。

大家都想享受卻不想付出。(題外話:這也是為什麼社會主義無法運行的原因)

這樣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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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鐘、24小時還是7天?

我們如何判定試用期要多久?

事實上很多的軟體公司的產品都有試用版,已讓使用者確認產品是否適合。

很多的app也是一樣,有Lite或者Free的版本,使用者可以先使用再確認是否要購買。

很多的軟體或者數位商品的使用期限都很短?

像小遊戲與電子書的使用期就很短,是否在使用完後就退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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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有權利不買特定的商品,為何賣家不行呢?

今天軟體這個商品不像醫療或者教育,是沒有可以替換的公共必須商品。

不提供給社會大眾也不會造成無法生活或者無代替品。

因此廠商也可以應該也擁有拒賣的權利。

不過對已購買者的售後服務還是必須履行他們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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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8 10:52 發佈
GOOGLE不想賣了

這樣也罰100萬

嚴重懷疑北市府挾怨報復


kuo116 wrote:
GOOGLE不想賣了...(恕刪)


不想賣可以, 原本已經花錢買的軟體請退錢, 或者讓已經買的人繼續使用, 不是直接關掉.
01乃嘴砲者的天堂, 取暖者之地獄. http://tw.mall.yahoo.com/store/flowers
已經買的可以用阿,也可以連結到Market更新...

小比.tw wrote:
不想賣可以, 原本已...(恕刪)
捷舒軟體設計坊 http://jieshusw.blogspot.tw/
錯不是幾天鑑賞期,而是惡意退貨想玩免錢的消費者!

政府依法行政沒錯~
GOOGLE目前設定與法令不符,緊急下架也沒什麼錯誤的(與法令不符的商品,本來就要立即下架)
這種事情看成跟塑化劑一樣處理也行,修正後、檢驗後在重新上架就好了

法令本來就是要不斷修正的………在這幾天抗議這種事情也沒什麼用啊!
開始只想拍好照片;後來只想把照片拍好;現在只想好好拍照~
jieshu.tw wrote:
已經買的可以用阿,也可以連結到Market更新...
聽你講完後我就再去更新一次看看了,結果還是一樣不給更新呀!



廠商當然可以拒賣
但拒賣的方式很多種
一個國際公司的拒賣方式是莫名的關閉嗎?
當初Google在中國大陸吵的沸沸揚揚的時候,是先拒絕提供服務嗎?
處理事情有很多高度
但台灣Google這次事情處理的很不漂亮
請問將來若是我用了Google的雲端服務,保障又在哪?
也是你想關閉想拒賣,我就沒輒嗎?

不談種族不談政治
到一個地方作生意,就得遵守當地的規則
入境要隨俗
堂堂的一個Google,我相信政府會保留彈性給你
但如果自己不願意溝通,那也

我不見得認為七天合理,但也不認為Google這樣的處理方式是合宜的
有事情應該公司和政府去協商,而不是拿消費者的權益開刀

dickensking wrote:
廠商當然可以拒賣但拒...(恕刪)


套句網友的流程

市府要求符合本國消保法 -> Google 暫時因無法配合(有沒有嗆聲我不確定)因此先關閉台灣附費功能 -> 市府裁罰 100 萬

小比.tw wrote:
不想賣可以, 原本已...(恕刪)


+1 ,Google 可以先協調,不是直接關Market,明白表示不把北市府看在眼裡!


rex ren wrote:
+1 ,Google 可以先協調,不是直接關Market,明白表示不把北市府看在眼裡!


為什麼這樣叫做不把北市府看在眼裡?
停止不被允許的行為
表明自己的立場
這不就是協商的一部分

如果事情的先後順序真的是
Google 停止服務 -> 北市府開罰
那大家皮繃緊一點
這個政府只要自己主觀認定就可以用法律壓人
今天是 google
明天可以是任何企業

有些人已經購買的軟體可以更新
有些人不行
這不就代表不是 google 不願意服務已經購買的人
只是服務正在調整中
真的有問題可以跟 google 反應

可是 google 不在台灣賣軟體
並沒有任何不對
照片還是要洗出來拿在手上才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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