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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大聲向台北市政府還我Android軟體購買權

我要求Apple退費,即使我把7日退款畫面都貼給Apple,Apple很明確的告訴我,All purchases are final,也就是不能退費,但是在我抗議之後,Apple終於同意給我last refund,還我2塊美金。相較之下,我還比較喜歡Google的15分鐘退費,一個App好不好,15分鐘內測OK,這筆錢我願意付。

如果台北市政府真的為消費者考量,為何還允許Apple選擇性的退費呢?說到底,是Apple給台北市政府台階下,Google顯然太老實了些.台北市政府既然沒有真正保護到消費者權益,為何不自已找台階下,平白損害了Android使用者的權益呢?

我在蘋果版發文討論蘋果不退費的事,反應蠻冷的,甚至有人嗆聲說要搞到連Apple軟體也沒得買嗎?看來台北市政府的「保護消費者權益」行動,還真的是失敗呢?

請別說我不懂感激政府為民請命的作為,只是搞成這樣,苦的只是Android消費者,台北市政府官威擺完,卻拿不出解決問題的辦法,這種半調子的政府,豈不令人齒冷?
一念天堂,一念地獄,爾旨得成,在地若天
真是好笑
google 違返我國法律,是google 有錯
只要我國法律未改之前
google 都該遵守
如果google 真有誠意在台灣做生意
就應該是呼喻google 要盡快與北市府妥協
怎麼會是要求北市府還你android 的購買權呢?
而且北市府也還不了你android 的購買權
違反法律就是不對的
北市府也無權自已決定google 能不能自訂期限
google 瞧不起台灣人,那就請google 永遠退出這個市場啊
那根本沒啥好講的
google 就是覺的台灣人沒啥好放在眼裏的啊
google這種高姿態還真是令人作噁
沒啥好說的 ,等電信合約滿再也不用android。
iceonly wrote:
北市府:google不協商怪我摟?
你真的有在追新聞就知道google的態度是什麼:accept 15-min window or get nothing at all

google沒在管台灣的消費者從這件事就可以看的出來了,
不賣就算了到現在還沒在market內貼告示說台灣買不到app。
別以為大家都知道這件事,
版上有串"Play的相關問題"就是原po不知道這件事然後把play找不到軟體的問題一股腦的指向SE

嫌7天太長是個合理的意見,不過跟隨著google聲討北市府就叫做盲從了。


網路鄉民是不管這些的
看看Apple那個服務條款好了,明明就是Apple網頁回朔問題,老早就改回來了,
還是一堆人人云亦云說北市府被打一巴掌...

google android的程式碼被一堆大公司告侵權怎麼不見他老大先把Nexus s下架...怎麼沒有趕快通知HTC/Samsung把一堆Android手機下架...
一堆人也說了,google都不賣了,都知道是google不賣了還找北市府做什麼?
誰捅的簍子就去收拾
躲起來算什麼

我的手機半殘
算我倒霉哦

沒用android的
請先旁邊看, 不要挺錯邊
500D + 17-40 L + Sigma 50 1.4 + 55-250 IS + YN-460 II

cutiswang wrote:
新加坡規定不能嚼口香...(恕刪)



您說低太好了
本來就是該這樣
妳來台灣賺錢
本來就應該遵守台灣的法律
真不知道某一堆人到底在想什麼

如你所說的台灣法條

請問PCHOME 跟 YAHOO 網路賣的軟體有依照規定了嗎

選擇性執法就是作秀 一堆大頭症的人隨之起舞
我有想過申請國賠吧xd
但一定過不了

StkFitr wrote:
誰捅的簍子就去收拾躲...(恕刪)
話說,現在在官府當差其實蠻難的
白目不做事,被酸是米蟲
有心做點事,又被罵到臭頭

這也沒甚麼。領納稅錢,當然要做到盡善盡美

然而惡性循環下,劣幣驅逐良幣
養出了一批
擅長於假裝有在做事,其實是混水摸魚、濫竽充數的人
有筆有劍有肝膽 亦狂亦俠亦溫文

speedstar wrote:
真是好笑google...(恕刪)


你可以不要用Google的服務 沒人強迫你

雖然說google是應該遵守台灣法律

但也不能說這法律完全正確吧

所有東西皆7天內無條件退貨?

就像上面的大大說的 我遊戲7天內破完

拿去退費 玩免錢的 那開發者會怎麼想?

北市府到現在也還不是沒有妥協到什麼東西

那就態度硬一點阿 對google罰錢 就算google不痛不癢

拿那些錢來多做一點民生建設不是更好

只能說 北市府自己沒事找事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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