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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能為什麼google不能,難道google技術不如蘋果嗎?"


NEIK wrote:
這麼簡單就能過關

pchome也不用7天鑑賞了)


就是一堆人搞不清楚狀就上來發文

請自己去pchome看清楚退貨條件

我節錄給你看

PChome Online線上購物的消費者,都可以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享有商品貨到日起七天猶豫期的權益。但猶豫期並非試用期.....


如果您所購買的商品是電腦軟體、遊戲光碟、CD、VCD、DVD、食品、耗材、個人衛生用品等一經拆封即無法回復原狀的商品,在您還不確定是否要辦理退貨以前,請勿拆封。


現在手機購買的軟體是買完直接安裝在手機內你就可以直接用.等於你買了就等於拆封了

猶豫期不等於試用期

看清楚了嗎?

台北/ Steve Lee
蘋果到底何時會改成無條件退費阿?
小弟懶得還要寫一堆e-mail在那邊回來回去~~~
錢都準備好要買ipad了~~

不要讓我失望啊~~~蘋果~~~

limojovi wrote:
就因為這句話~我就力...(恕刪)


開版的你這幾天是碰到鬼擋牆了是啊?去找找看有沒懶人包好嗎…

limojovi wrote:
就因為這句話~我就力...(恕刪)


google開放式系統為何apple做不到?

limojovi wrote:
就因為這句話~我就力...(恕刪)


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

郵購買賣收受商品後7日內,退回商品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市府用這條罰 Google。

但 Apple 也沒有履行7日內"無條件"退貨退款,卻什麼事情都沒有。

為什麼 Apple 能違法,Google 不能?
simonni wrote:
開發者自己的軟體要放在消費者付費平台上販賣,應註明使用方法及在哪些硬體

上無法使用,或在哪些作業系統安裝會有問題,並提供解決方案持續更新軟體或用

其他功能取代,開發者都有註明,表示開發者肯對自己開發的軟體負責,消費者知情

仍付費購買那就是消費者自己的問題,惡質軟體開發者為營利,誇大功能對自己的軟體

產生的問題,坐視不理這種行為叫 "無恥",躲在 Google 保護傘下高枕無憂認為無人

能奈何的了他,若不把惡質軟體開發者揪出來,還要讓他繼續逍遙嗎?

政府維護人民權益責無旁貸,對任何消費行為,政府站在人民的立場,應約束企業主不當

行為企業主對自己負責,不因其他企業主違反遊戲規則,叫政府先抓別人,如果每個企業

主態度都如此,那就不用抓了。..(恕刪)


說真的 我很佩服您的正義凜然之氣 也尊重您對事情的看法
但是 沒必要為這樣的事 搞得憤世忌俗

我的論調 沒跟您相左的意思
第一 你把你的一些關鍵字 Google 換做其他字 奇怪 讀起來一樣通順耶
第二 "政府維護人民權益責無旁貸,對任何消費行為,政府站在人民的立場,應約束企業主不當"
請您監督政府有無做到這些事情 我不提說 誰怎樣 所以 誰沒事
但是 可不可以請處理完這件事後 對其他的業者 也動手
這樣 才有保護到人民的權益吧

不過 不用說太遠的例子
一個塑化劑的例子 才上個月的事
您有覺得"政府維護人民權益責無旁貸,對任何消費行為,政府站在人民的立場,應約束企業主不當"嗎?
不知道您振振有詞的活力來源為何??

You don't the power of the dark side...
google在這平台並沒收費,請問好心提供也要開發者跟消費者溝通,而apple是有收費是跟apple溝通,
請問開發者不給退貨難道apple都給退貨了喔!
NEIK wrote:
如果買的是國外的軟體...(恕刪)


那apple還不是有條件退款嗎?那google是免費平台,他並沒有收費,你到底是要它無條件退款,還是建立溝通橋樑,好像政府是要求它無條件退款,而apple還是有條件退款,且起因是apple不給退,政府只要求給個中文平台,而要求google確是無條件退費,真是厚此薄彼,請台北市免費給全台灣換apple手機,我就贊成台北市的想法好嗎?

limojovi wrote:
就因為這句話~我就力...(恕刪)


你有用過iphone嗎?

apple並沒有變成無條件退款喔!還是跟以前一樣啊!真正有無條件退款的是google
沒差


反正收不收費退步退費跟我沒關係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有好網站勝過好谷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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