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mien3638 wrote:但是重點不是店家提供的服務。 這裡說的是法規。如果今天GOOGLE願意提供一年試用,那我想沒有法規會去罰他。...(恕刪) 可是台北市政府要求APP Store退費期限從30天改成7天我是沒見過這麼豬頭的政府啦
honwen2157 wrote:可是台北市政府要求APP Store退費期限從30天改成7天我是沒見過這麼豬頭的政府啦...(恕刪) 對不起,我很好奇,你是從那裏看到"從30天改成7天"?可以貼個出處嗎?
ava9547 wrote:對不起,我很好奇,你...(恕刪) 因為apple答應改成7天內都可以寫信去退費(符合法規)可是apple本來是30天內都可以寫信去退費這兩點的差別是: 會不會退給你是apple說的算android 之前我買了某導航.....我用了5個多月, 因為某次改版問題...廠商表示願意給我退費.....................如果沒計錯應該是5個月...訂單日期: 2010-10-22 21:27 GMT+08:00
b8503099 wrote:如果國外企業來台灣可以不用遵守法律~請問台灣企業還能活嗎?你們說~app漫畫活不不下去~那就活不下去呀!~奇怪我們有必要要養他們嗎?GOOGLE滾出台灣! 本日最強,勇敢的與未來作對,但不知道有無勇氣跟身邊所有親朋好友上屬下屬建議xx滾出台灣?還是只有在01嚷嚷?
b8503099 wrote:如果國外企業來台灣可以不用遵守法律~請問台灣企業還能活嗎?你們說~app漫畫活不不下去~那就活不下去呀!~奇怪我們有必要要養他們嗎?GOOGLE滾出台灣! Google遵守了台灣法律~他遵守了不賣就是遵守不賣就是遵守不賣就是遵守不賣就是遵守不賣就是遵守不賣就是遵守不賣就是遵守不賣就是遵守不賣就是遵守不賣就是遵守還是你覺得太複雜不能理解要不要一個字一個字跟你解釋意思?撤出台灣市場餓死的只有台灣軟體開發者對於全世界比蚊子叮還沒感覺Google或全世界或你~~都不在乎反正台灣軟體開發者的未來~跟你毫無關係~別人的小孩是死不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