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0

連已付費的market 軟體都不讓你下 您還挺google?

google統計market在台灣付費人少之又少..大家多用破解..現市政府又要求google7天可退費..當然不爽.

站在公司立場
我幹麻鳥你一個小城市 ?

gacker wrote:
google選擇無預...(恕刪)
請大家分清楚這邊有四個對象
1, app 開發者/開發商
2, Market provider (通路提供者,此案例即goole app market)
3, 當地制定法律
4, 消費者


很清楚...最大受害者就是消費者, 其次是 app 開發者/開發商

1, 先看台北市政府, 應考慮最壞的後果, 若對方不配合影響的就是消費者, 不過我個人的觀點倒也不是100%過錯

2 若照樓主所言, 公文早就送達.... 那 Google 就是惡霸了
先不論台灣市場多小 (至少很多網友的觀點是如此) 但也不能漠視及不尊重法律
之前我們付過費的app呢? 一筆勾銷? 大企業就這樣欺負人?
先不論他的頭2大市場美國跟歐盟國家,但若大陸也制定類似的法律時你敢不遵守??

連 Apple 都願意遵重台灣當地法律了, Google 竟帶頭霸凌(Bully)
讓我對這間公司的企業道德良心一夜改觀!!!

我下一台手機應該就會買 iPhone 了, 還會鼓勵親戚朋友拒買 Google 的產品!!


============================================

這邊我也很好奇一堆跳出來指責政府的網友
過去幾年大家享有網購7天鑑賞期時怎麼不出來罵政府???
現在不論對錯, 一扯到自己既有損失的權利就先把砲口對準市政府???

app 有時效性, 如遊戲可能7天內就玩完, 而且不需寄送時間差, 要的是請政府針對這類產品給不同的鑑賞期, 這我個人就很贊成!

台灣人就是這樣, 很多人不深思對錯, 而且常常是 5-5 分的對峙 (跟政治真像!!)
當不團結時, 別人就予取予求...
兩邊都不支持
北市府提7天明顯不合理
不然像網購漫畫,看完馬上退絕對不超過七天
那漫畫業者還有生存空間嗎
很多軟體也只是提供短暫娛樂,妳七天絕對大於他的娛樂期
難道提供短期娛樂的就不叫軟體嗎
就不能賣錢嗎
這實在過度要求

google殺手鐧都來了,怎麼可能支持他這樣搞

Vincent Chen4028 wrote:
看了一堆支持GOOG...(恕刪)


Apple其實也沒決定要怎樣處理,只是丟出說會改善研議。
所以市政府才沒開罰,給時間讓蘋果提出修正方式。

Google則是改用強硬立場來對抗,或許是參酌了台灣法律後發現有灰色地帶可以發揮,
所以就用另種策略。

這兩家公司都不是商場上的策略而已,真正後面獲得實質的東西才是重點,
或許Google評估被罰100萬,然後再打行政訴訟搞不好能翻盤。

不然本來時間是星期五到期,延期到星期一,有整個兩天可以和律師好好討論了。

Vincent Chen4028 wrote:
看了一堆支持GOOG...(恕刪)


之前是有看到一個說法是“封閉”與“開放”系統在管理上的困難差異,但是蘋果能做到什麼程度?也不是一句話說配合就行了。

有一些人只是給你隨便回一下說盡量配合,你就爽了?
而有些人直接跟你說有困難做不到,你就腦了?

理性的處理方式是在解決問題,所以還是要再觀察後續的結果。
嘿嘿~軟體如果有七天鑑賞期的話, 這樣以後就有免費的軟體可以下載來玩了~玩七天膩了就刪除掉就好了~只是那些開發商應該會槌心肝巴~哈哈~台灣法律這次幹的太好了~可憐的google秀秀~
i17愛一起生活每日空閒或忙碌之餘, 好朋友一起來逛逛吧~

nekki wrote:
因為Apple本來是...(恕刪)

apple原本敢設30天就代表30天退費是可行的

為啥google連7天都辦不到

支持北市府+1
畢竟這是攸關保護消費者權益
如果GOOGLE想綁架民眾向政府施壓
民眾就更應該要轉向GOOGLE施壓
因為這正表示GOOGLE可以隨時不爽消費者就把相關服務關掉
到最後損失的是消費者,但是卻求償無門!!

sudustar wrote:
有一些人只是給你隨便回一下說盡量配合,你就爽了?
而有些人直接跟你說有困難做不到,你就腦了?...(恕刪)

重點在這裡....
官方喜歡聽官腔...
再研究啦...再研議啦..可以改善啦..之類的話...大家好像都能接受
  • 40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0)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