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rtypoint wrote:
不管那個in app 都受消保法規定
因為in app ,apple 照樣要抽成,跑不掉
按消保會的規定
apple 沒有把in app 明寫於定型化契約
消費者得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行使相關權利
apple 照樣是違法的
等等,什麼違法了?

「In App購買」與「In App訂閱」是兩樣不同的第三方提供的「材料」,否則Apple不會分別解釋。
「In App購買」不能退款而違法?
「In App購買」他沒沒說不能退款啊。
可以搜尋一下「In App」,他是可以退款的。
有問題的是「In App訂閱」,我也不懂這條卻又註明是無法退款。App中訂閱雜誌卻不能退?著作權保護?
也許大大可以去函北市府說 Apple 撒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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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不再重複這疑似鬼打牆般的討論。
真有疑問,這裡的論述是沒有結論的。
天知道 Apple 是怎麼去解讀這段文字?他們又是如何與北市府說明的?而北市府那群官員們是睜眼瞎?還是沒注意這段文字,又或是北市府認為這樣可行?balabala......Who know?

dirtypoint 真認為 Apple 侵犯了中華民國消保法第一十九條並照成消費者的損失,請即刻去函北市府說明要求 Apple 立即做出處理。相信廣大的台灣 iPhone 使用者會感謝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