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件事情我只有以下幾點看法1. 此事件並不是只針對google要求, 台北市政府也並非這星期才與google討論此事. 但google卻在拒絕台北市政府要求同時"無預警"關閉服務, 此舉動怎麼看都像是計畫性的行動.2. google寧可發email給軟體開發商通知相關情況, 但直到現在都沒有相關通告or說明給台灣消費者了解情況. 導致正當消費者權益受損, 這行為如何讓人相信google重視or尊重台灣消費者3. 台灣是個民主法治的國家, 法律之前無論國內 or 國外廠商皆須遵守. 如有爭議請透過正當司法途徑解決4. 權益是需要自己爭取的, 在無誘因or壓力情況下廠商是不會主動給消費者的. 在台灣市場規模不大的情況下, 消費者如不團結向廠商爭取權益, 我想任何廠商是不會主動給我們的
那....為什麼apple可以geogle不可以.........也是因為很多人下載了軟體發現不能用或不好用甚至誇大了軟體功能又無法退費或只有很複雜的退費機制過去有很多人罵政府沒有站在消費者立場民進黨做了8年也沒有改善現在消保法改了,比過去好一點了值得鼓勵....
先不論政府與GOOGLE處理方式,也不看7天、24小時或是15分鐘,更不說挺不挺哪方的問題;但有網友提到APP說明內有提到"僅供娛樂功能"此類的字樣,但政府與媒體大多避而不談,甚至說"為何僅供娛樂功能要放最後才寫",這是涉嫌詐欺,個人認為這才是問題的開端;且看到現在,大部分網友也僅針對"時效""處理方式"來進行討論!但很實際的,不管是 APPLE 還是 GOOGLD 的APP,不是都有內容說明,"僅供娛樂"擺前擺後沒差吧,商店提供說明給使用者作為是否決定付費下載的依據,既然都提供了說明,何來涉嫌詐欺之有;我覺得要為自身的行為負責,總不能還要以"誰會去詳細看內容"、"沒時間看內容"、"看不懂英文"...諸如此類的理由來推託,這是我個人遇到所謂"條款""說明"這類狀況,最常聽到的理由!當然,如果廠商在說明並未說明清楚細節,確實該給予適當的懲罰;但當使用者下載時沒看或是沒看完說明就付費下載,就推給店家,要店家退費,實在說不過去,因為決定權在消費者手上,按不按自己決定~處理事情是有流程的,很多網友說"APPLE能退,為什麼GOOGLE不能",但問題的背後是"你要退費,使用者必須寫信給對方反應,對方經過審查,退給你",甚至你可以寫信給廠商反應有不肖的APP開發者,進行投訴;這些都是廠商提供的管道,如果未經此管道,就反應主管機關,我想不太妥吧;但若按流程走,APPLE 或 GOOGLE置之不理,公佈出來,我相信網友一定抵制~個人支持遊戲提供試玩版讓使用者了解內容,避掉許多不必要糾紛,也保障讓使用者了解內容的權益,更篩去試圖乎巄使用者的廠商!希望網友們可以全盤且理性的思考,小弟若有失言,也請網友們提出,一起討論!法令規範,除了保護消費者,同時也要保護業者,並非傾向任何一方;否則,這法令是需要修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