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覺得 七天猶豫期完全不適用這方面
也覺得該修法 修台灣的法

當然啦!
我也不認為官員有大錯
畢竟人家只是依法行事
只不過槍打出頭鳥

而GOOGLE也沒有錯阿
畢竟人家有選擇權
他開不開放自有自己的考量
他又不欠我們什麼
如果不滿意服務,也只能用不使用GOOGLE的方式來對抗 ( 效果甚微阿...

事情搞成這樣
只能說
錯在沒能及時反應情況 來修法因應
搞不懂老是有人覺得
什麼天龍國的法律害的全台不能付費買GOOGLE PLAY的東西
發言前都不用了解一下實情
爬爬這串樓也可以看得比較清楚原因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