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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 Market 發生了什麼事??


木村 wrote:
第一點我不再贅述,片面宣稱『貨物出門,概不退換』,事先排除顧客之瑕疵
擔保請求權,顯然違反民法規定。
.(恕刪)

業者宣稱『貨物出門,概不退換』,指正常商品無瑕疵不能退貨
iphone 貨物出門,瑕疵只能換良品
合法嗎?

limliong wrote:
這句話很貼切啊!台北市就是老大,怎樣!連google都敢惹,這才是老大的作為啊!
你們這些小民百姓死活,誰理你啊!
就是要把讓google離開華文市場,幫老大哥達成想望.....
明年,大家可以看到中國的X妹連上台灣的軟體市場
再不幾年,大家都會用簡字軟體,,,,哦NO!是簡字軟件,,,用得笑呵呵!
若說談判,讓google撤離,那是叫談判?何況北市也沒開過公聽會,也沒聽使用者的心聲,就自作主張
本人不認為北市是站在對的一方.........但是站在情緒的一方...(恕刪)


這段文字敘述完全沒有依據,只有您自己的自拉自唱
怎麼看都像是把您個人的政治意識型態帶來看這個事件
文末"情緒的一方"用在您自己身上應該非常適合

CCRen wrote:
這段文字敘述完全沒有...(恕刪)


作秀官員退出台灣!!!
還我乾淨MARKET!!!

newlu wrote:
作秀官員退出台灣!!!
還我乾淨MARKET!!!...(恕刪)


官員依法行政是"作秀"?
那我們國家的法律定來是幹嘛的?
難道我們國家是外國租界,這些外國公司有治外法權?
你要MARKET應該向GOOGLE要求
請他們尊重我們的國家
尊重我們的法律
CCRen wrote:
官員依法行政是"作秀"?
那我們國家的法律定來是幹嘛的?
難道我們國家是外國租界,這些外國公司有治外法權?
你要MARKET應該向GOOGLE要求
請他們尊重我們的國家
尊重我們的法律


拿國內廠商沒有人確實執行的規定先去要求外商確實執行
用這條有爭議的規定硬要凹別人執行本來就很有問題
政府部門解釋這條規定都可以到南轅北轍的地步了
新聞稿中還睜眼說瞎話, 說國內廠商都有遵守規定
把人民當白癡的行為不是作秀是啥!?
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
國家也一樣!!

wmtsung wrote:
拿國內廠商沒有人確實執行的規定先去要求外商確實執行
用這條有爭議的規定硬要凹別人執行本來就很有問題
政府部門解釋這條規定都可以到南轅北轍的地步了
新聞稿中還睜眼說瞎話, 說國內廠商都有遵守規定
把人民當白癡的行為不是作秀是啥!?
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
國家也一樣
!!...(恕刪)


法條有爭議,可以提訴願,可以推動修法
政府的職責就是執行法律,維持秩序
如果法律沒有好好被執行,那是瀆職
針對你最後一段話,雖然我不太願意談政治
不過我真的要說:如果你認為我們的國家不值得你尊重,你可以離開
google 好像改好MARKET了喔.
我刷完機,用原來gmail帳號登入.
會看到有購買過的產品. 也能下載,更新.
所以原先購買的消費者權益還在...
但是新的付費軟體. 就通通看不到了~不賣了.

所以~ 看來market要退出台灣付費市場了.
這樣也好,紛爭告一段落. 台北市算出名了...
wmtsung:
政府部門解釋這條規定都可以到南轅北轍的地步了
新聞稿中還睜眼說瞎話, 說國內廠商都有遵守規定


CCRen wrote:
如果法律沒有好好被執行,那是瀆職



又來一個意見跟你不同,就要叫人家離開台灣的人

政府不能批評喔?批評就叫不尊重就要離開,你哪位啊!

重點很清楚嘛,北市府選擇性執法,政府已經瀆職了嘛!

yahoo 沒有做到
pchome 沒有做到
中華電信 沒有做到
遠傳 沒有做到
台灣大哥大 沒有做到
.....

這些目前看起來都違法的請一並處理

不然講什麼,依法行政,法就是法,都是屁話!



CCRen wrote:
一整排違規停放的車輛,警察來拖吊了第一輛
你出來說:警察你錯了,問題不在第一輛車違停,而在警察你沒有拖走第二輛第三輛第四輛
這道理說得過去嗎?


換個方式講

今天警察定了一個交通規則

只有你要遵守,其他人全部都不用

這樣說的過去??
CCRen wrote:
法條有爭議,可以提訴...(恕刪)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如果台北市做到都開罰,我絕對支持,但apple,yahoo,pchome.....都做不到,唯獨要google做到,這就是你說的法律社會,還是認為只要得利都不站在公理了呢?選擇性執法,你贊同了喔!這就是所為的中華民國法律嗎?真的很悲哀,誰讓台灣鬧笑話就離開台灣好嗎?請執法人員不要在選擇性執法,如果連這都做不到,不要在提一堆法律,只是讓整件事更好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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