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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刪---還android版清淨空間


無聊a螞蟻 wrote:
七天玩玩破關退掉是把...(恕刪)


非常認同你的說法~

那些一直盲目挺GOOGLE的真的該醒醒了~

我本身也是使用ANDROID的手機,但是我看到GOOGLE的態度,我討厭了~

我認為軟體7天是有點久...
有些人可能會笑說!! 白X政府...軟體7天可退!!??
那下載遊戲6天破台之後...就不玩了...退回去...這不合理!!

但!!!!!!!!!!!!!!
如果軟體有一些分級!!
分一些可以7天退...有些無法退(例如遊戲之類的)
一方面保障消費者...一方面保障軟體公司...
這才是因該要走的途徑...

如果你今天買到一個app(除了遊戲或短暫性質),發現內容跟說明不一樣!!
權益受損的話...那就可以有退貨機制!!

這樣一方面提升android Market的軟體商水準...一方面又可以保障消費者!!

這樣不是雙贏的局面嗎??

我很討厭google下架Market!!
google這種作法,就是綁架台灣android使用者!!根本不鳥我們!!

但我也替google說一些話,某一些軟體7天,真的對軟體公司 & google有些不公平!!

或許看日後(政府與google)協商的怎麼樣!!
就目前來說一切都還不行太快下定論!!

大家應該要獨立思考一些問題,也希望最後決定,都可以保障台灣消費者 與 google
Google可以再跩一點啊
退出台灣市場最好
這錢你不賺,一堆人馬上會接著做
手機廠商也好、電信業者也罷
相關平台早就ready在那了
只要號召一下、讓app作者們來上架
可別天真以為Andriod只能有一個Andriod Market的銷售平台
還是那句話:這錢你不賺,一堆人馬上搶著賺

nqa466 wrote:
Google是私人企...(恕刪)


如果幾天後
google延長了現在的退費時間限制
(不管延長多久)
希望樓主將來還是要堅持15分鐘的限制
不要說一套作一套
否則你的力挺就成笑話了


黑領工頭 wrote:
一直有人說7天鑑賞期太長
雜誌或電子書幾個小時就看完再拿去退
這樣廠商無法生存等等之類的話
=============================
全國公民的道德真的那摩差嗎
大家都會看完再拿去退嗎
=============================


虧你下面還自己提到好市多..

你看過幾個退貨理由就知道台灣人有多敢退..


好*多買東西30天內吃到剩最後一顆拿去退都不問理由
直接就退全額
一點都不囉嗦
雖然要年費
但是我覺得真的很值得
為什麼電子軟體不行
=============================


所以你意思是要google收年費嗎?

好市多收年費你覺得ok..

那你又知道多少人覺得不ok嗎?

又今天google改成收年費你會買單嗎?!

消保官是在為民眾把關
不要讓他失去信心哪
台灣人醒醒吧


塑化劑事件搞到現在這樣..

我真的覺得google事件是拿來消毒而已..

毛毛小熊掌 wrote:
台灣人法治觀念超薄弱...(恕刪)


如果只是google一家不能退,google當然有問題
那葉慶元提到的yahoo, pchome又哪一家可以買軟體拆封後可退?apple又何時有像google這樣方便的機制,更何況google也可以像apple一樣寫信去退費。
台灣目前的現況就是軟體沒有鑑賞期
單一個體的違法是個體的問題,所有人的違法就是政府的問題及責任

從葉慶元舉的例子來看,台北市政府要的只是一個假象,一個好像有捍衛民眾權益的假象,至於是不是有實際的效益看來不是他們的重點
imnike wrote:
虧你下面還自己提到好...(恕刪)


「塑化劑事件搞到現在這樣..
我真的覺得google事件是拿來消毒而已..」

就像蔡英文說的
想像力太豐富了吧!

塑化劑跟台北市府這軟體事件有什麼關係
拜託你說點有常識的証據
胡扯不會增加一絲絲你立場的說服力
  一直有人說7天內可退不合理? 我實在想不出哪裡不合理? 軟體這種東西有人說7天一下就摸熟了所以不合理(所以合理的定義是甚麼)? 還有人舉例看電影難道不好看能退錢嗎? 邏輯根本不通,看電影之前片商都有預告片不好看你可以不要進電影院阿.....一般軟體絕大多數也有試用版或期限甚至遊戲也有。
7日退貨是法定,軟體沒試用版不能用手摸、不能聞、也沒味道,不用7日來保護消費者要幹麻? 萬一不肖廠商隨便出個品質不良軟體或欺騙消費者的數位產品就要人付費強制接受,我也可以說這是詐騙集團吧!

黑領工頭 wrote:
一直有人說7天鑑賞期...(恕刪)


今天全國公民的道德也許沒這麼差,但是無自制的人也不在少數,試問現在坐在電腦前面的mobile眾網友們自己的電腦裡面有人是全部正版軟體跟合法音樂嘛??我敢說為數一定不多(本人自行舉手),不然台灣市場就不會這麼的不被看重...

所以costco值得在於可以讓消費者吃了又無條件退費嘛?這樣還能說道德算好嗎?再問軟體商有收年費嗎?

數位內容也許因該跟一般商用軟體做為區分畢竟使用需求不盡相同但是盜版就那麼多了...還要研發商開發軟體讓你可以正大光明的免錢玩七天...!!!!
先不論是非對錯 合理與否
法律就是要遵守 管你企業大或小
好不容易政府為消費者發聲了 有什麼不好呢??


況且以你的理論來說
台灣的稅法也很不合理阿!!!
所以因為"不合理" 我們就可以拒絕繳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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