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oto1200 wrote:所以GOOGLE.....(恕刪) 哪裡沒誠意~~老文章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23&t=1798586&last=23985119而且15分鐘後 可以寫信聯絡作者商量退款拍賣網站也不是這樣
一直有人說7天鑑賞期太長雜誌或電子書幾個小時就看完再拿去退這樣廠商無法生存等等之類的話=============================全國公民的道德真的那摩差嗎大家都會看完再拿去退嗎=============================好*多買東西30天內吃到剩最後一顆拿去退都不問理由直接就退全額一點都不囉嗦雖然要年費但是我覺得真的很值得為什麼電子軟體不行=============================消保官是在為民眾把關不要讓他失去信心哪台灣人醒醒吧
七天玩玩破關退掉是把消費者預先想成奧客問題如果好用的軟體或是遊戲誰會想退?他軟體只能退一次...也就是說如果我覺得好玩但是我七天內退掉...那我下次要再退一次就不行誰那麼笨比起那少數的奧客...google無預警下架更惡劣至少奧客很多都是跑去黑市下載...比7日內退費狠多了台灣法律遇到外國企業就要彎腰???那台灣完啦~送給大陸算了...還可以虎假虎威一下= =政府人員的觀念有缺失,但是不代表這樣做是錯的比起某些網友寧可挺google不挺我們自己政府的政府願意出面為消費者對抗a.g兩大神級企業你們這些網友不慚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