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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 Market 發生了什麼事??


andofuma wrote:
你熟門熟手的,多手消...(恕刪)


多少人買手機不都到處問、看評測、到處比價、到門市玩好幾次?

怎麼買了軟體就不知道要好好仔細看清楚?

我是不知道你們怎麼想啦,拿個智慧型手機裝個一、兩G的遊戲玩起來特別好玩?

Google喊15分鐘鑑賞期也不是三、兩天的事情,怎麼自己不會去思考用3.5G抓檔案會抓的有點久?

很多事情都是自己要去注意的,自己沒注意再來喊廠商規定不合理、不合法,消費者自己不先把資訊看清楚就合情合理?

我認為Google不先告知就下架APP真的很誇張,我自己也是受害者,一堆付費軟體連抓都抓不回來我也相當不爽。

chris wrote:
google那15分鐘的退款時間與法律上所謂的鑑賞期的差異,前面已經太多文章提到,我也不好意思再重複了;然而大陸許多付費軟體分享就是鑽那個下載後退款的「試用時間」搞出來的,我不清楚他們那兒到底抓不抓,貌似不會的樣子。


再好的法令和機制也是有他的漏洞; 今天遊戲規則是要保障雙方交易的公平, 如果要違反法令去偷竊盜取,那又是另一回事情; 妳如果要把保障雙方交易公平的法律來鑽, 那看起來後面只有到時接傳票,上法院自己跟檢官法管解釋, 妳為什麼要鑽這樣的漏洞

一項規一項, 違法的自有違法的處理方法




chris wrote:
至於你提到的imei與手機門號比對,我想google並不能真正做為是否使用盜版軟體的証明吧,像我手機裡就裝了好些沒在市場購買的「付費軟體」,來源有些是作者直接寄給我的,有些是xda站的交流,這該怎麼說呢?而有這類正版軟體的人在mobile上就已經不算少數了。 :Q


你確定?
google帳號, SIM卡所屬電信業者, IMEI在一開始註冊時就綁在一起了; 在market買軟體, 退款後還在用, 那不是盜用是什麼?! 難道合法的?!

至於非market的軟體,因這棟樓主角是market,討論這個就歪樓了,不過只要提的出合法的証明,人家也管不到吧

chris wrote:
這段我真看不懂您是要吐自己嘈還是要說什麼……
請恕在下無法回應。


吐嘈阿
你不爽是你家的事情,不關我的事
就這樣
你活在自己的電腦巨塔裏面,完全無視別人觀點,

很多事都是要自己去注意?
這麼多都是消費者的責任,商人的責任呢?

應該仔細看看?15min? 做得好的game 1or2g的就不能買?

只能買你們這種小研發者的小遊戲?
隨身便利下載的3g,遇到你們的15min就得自動放棄,也是自己該注意?

你該注意把軟體設計的好一些,讓人不想退費,
你該注意防奧客的機制,你應該熟悉本國的法令,
你該注意仔細想想自己是大部是是消費者還是商人,
你該注意在賣軟體前,仔細了解台灣的特性,再決定要不要設計,要不要賣,不要勉強.

鑑賞期不是兩三天了,所以該積非成是,
塑化劑三十年了,請繼續享用?後來消費才發現,很抱歉不是兩三天了?
說錯話,死不認錯,下流!!!做錯事,死不認錯,無恥!!!!敢說敢做不敢當,畜牲!!!...你今天下流無恥當畜牲了嗎?

Grunder2006 wrote:
https://ba...(恕刪)


應該會要求提供購買證明,日期之類的吧,不然這樣無憑無據

希望大家多多申訴~~
sense2207 wrote:
GOOGLE上次是不...(恕刪)


GOOGLE不可取+1
個人認為"不尊重當地法令"是件很嚴重且絕不可縱容的事,
不尊重台灣的法令就幾乎等同於不尊重台灣人是一樣的,
千萬別為了之前付的一點錢就放棄咱們台灣的尊嚴,
請支持北市府...
Grunder2006 wrote:
有付費買過軟體的人,直接去申訴吧,我不嘴砲,我剛剛申訴了...


可以下載了哦...別說你沒試就去申訴...

目前只是不能買新軟體...以前買過的都可以下載更新了(可見Google已經修改過Market)哦..

剛剛更新了我之前買的 lgCameraPro
最強擋廣告外掛 AdGuard http://bit.ly/2uq2ZaU

CCRen wrote:
真正莫名其妙的是,某...(恕刪)


軟體本來就沒有七天鑑賞期
白木官員帶頭玩法,還一堆人跟

a22128833 wrote:
那可以只停台北市嗎?...(恕刪)

台北市一向都是特立獨行的
通常中央訂一套標準,台北市政府會自己訂一套標準不甩中央
早就習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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