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軟體這樣的東西來說七日退費真的是不太合理,Google的動作是剛剛好而已北市政府耍官威,結果害到全台使用Android Market的人(付費部分)呵呵...不知該說什麼是應該要有退費機制,但說七天就七天...不合情不合裡但合法,那...就是法匠而已嘛在台灣,這個見怪不怪啦
軟體要看分類吧 !如果是應用程式 , 七天很合理啊 ! 這種程式本來就是裝了會持續使用到的而且都是要一定使用時間才能評估適不適合遊戲就不適合這種做法 , 因為七天就可能破關了所以說遊戲和媒體影音跟應用程式或圖資這些雖然都是數位內容但應該分開來看待吧 !
voodist wrote:小弟我很納悶一點為啥大家都說apple可以apple只是很含糊的帶過去,但是並沒有說它的處理方式倘若只是把網頁用成有繁中版,頂多再多個退費按鈕處理方式還是人工審核(是否無條件退費?)的話,對apple來說根本沒啥 所以GOOGLE...連這種處理的誠意都沒有..連說要改進也沒有連個按鈕都不想做..(話說是根本沒有這機制)很明顯吧....兩手一攤...我處理不了....都是總部那邊的問題
nqa466 wrote:今天我的重點是,就數位內容,7日絕對不合理我支持google保護軟體設計師的立場沒有這些人,數位世界是貧瘠的.(恕刪) 蘋果訂30日內可退君不見蘋果的app store日漸茁壯成長嗎?所以google會因為今天的15分鐘變成7天,軟體開發者就死光?那樓主要不要替蘋果喊個聲?30日太長啦~~15分鐘就夠了~~才有辦法保護軟體開發者!15分鐘說實在的有點短Google這個行為只是利用壓縮消費者權益的方式來保護軟體開發者說穿了就是因為google自己不願意負擔成本在審核這件事上(Apple雖然訂30日可退,但是是要審核理由的)不想妥協的結果,就是拿台灣的消費者權益開刀這種行為實在不是一個身為國際大企業的該有的風範那種買了然後在期限之內就退的都算是少數人也屬於大家口中的小人行為大家都拿這點來罵台北市政府的要求不合理那請問...大家是都自詡為小人嗎?
大選年快到了~積極摟!有一點基本Taste都知道 軟體"鑑賞7天"還需要賣嗎?挖剎~那套用這款法令,我天天去EA線上下載game,還會有所謂的雷作嗎? 連盜版都免了! 都給我玩就好啦!不是說站在廠商那邊,是要在那自己消費立場前,先想想看,邏輯通不通,線上軟體7天鑑賞這講出去......真笑掉大牙了~p.s谷哥不賣 也是尊重台灣法令吧~~~話說回來,應該先放試用版給大家用用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