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facebook.com/twandroid
我也覺得台北市政府根本沒有很積極解決這件事情!怒~
我工作和金融產業有關, 之前處理過許多台灣客戶有關海外保單和海外投資像雷曼兄弟債券投資的爭議案件, 一開始沒出事前大家都覺得有更好的海外投資標的, 可以賺取更多的利潤, why not? 但是當一旦出事時就忘了, 就威脅要告到台灣金融主管機關..... 這些人都不知道法令是沒辦法保障這些未經許可的海外投資的嗎? 我經手的cases中10個有9個都知道, 可是出事後就說主管機關不保障台灣投資人權益, 主管機關怠忽職守要請求國賠....
法制國家依法行政, 法律的解釋請交由法院來處理. 即使有恐龍法官事件, 但司法制度在民主法制國家是保護人民利益的防線. 法律制度若有不完善, 就要修正法律, 而不是自己先內鬥. 公務人員不執行國家法律就是怠忽職守, 嚴重些圖利罪就找上門了.
Google要在不同地區營運, 就要先遵循當地的法令. 之前在印度和一些中東國家也要求RIM(黑莓機)不可以在當地啟用加密(那我又何必用黑莓), 美國和加拿大的退貨制度難道對商家不是成本嗎? 在商言商, 如果GOOGLE覺得台灣市場重要, 就先去了解台灣法律, 遇有窒礙難行就可以遊說立法機關檢視法律的合宜性. 看看這幾天FATCA的新聞, 難道大家覺得要台灣的金融機構可以不遵守台灣法令, 去遵照美國政府的要求交出客人名單嗎?
葉狀師有吭聲嗎?
Apple 偷偷將退費條款更改!7 天退款條例已經不存在?!
http://www.newmobilelife.com/2011/09/05/apple-7-day-refund/
消費者權益?
別的國家都沒有去要求改這條款
唯獨台灣需要?
根本是有人自己弄錯法規還擴大解讀
讓全台灣受害
最強擋廣告外掛 AdGuard http://bit.ly/2uq2ZaU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