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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et的另一片市場....開發者與作家們哭哭

nqa466 wrote:
試用版是不難沒錯,但...(恕刪)


今天這件事是有人去投訴,所以這件事我看北市府不會退步,現在的情況就是
Apple願意配合、M$也說會提供試用版

那您也知道不難,為何Google不談看看?

像小弟的工作是要客製系統給客戶,測試期短則半個月,長則三個月都有,
當然這種小型的Application七天是真的太長,但15min也未免太短。

今天我當然可以選擇不買軟體,但我手上都已經買了手機了,沒有合適的軟體用難道拿去當磚頭嗎?


試用版的方法也很多變,從難到簡單的都有。
使用者試用喜歡也可以帶動自己軟體的下載量,一舉二得,也沒有所謂退費的問題。
神薙真珠朗 wrote:

Apple願意配合、M$也說會提供試用版

那您也知道不難,為何Google不談看看?

像小弟的工作是要客製系統給客戶,測試期短則半個月,長則三個月都有,
當然這種小型的Application七天是真的太長,但15min也未免太短。

今天我當然可以選擇不買軟體,但我手上都已經買了手機了,沒有合適的軟體用難道拿去當磚頭嗎?



有人規定別人怎麼做生意的嗎? 不要老是說誰可以,誰不行?

我只知道誰的服務好,我就去他家買東西!

我覺得google 的market很棒,所以我繼續支持!

沒有付費market,手機就不能用囉? 哪一家的手機啊?

還是一卡車的免費APP閣下都看不上眼?

google market 沒有獨佔性,你可以去國內電信商的市集,Amazon,各軟體商官網等等等

我相信你都可以買到你要的軟體。

nqa466 wrote:
有人規定別人怎麼做生...(恕刪)


口氣不用這麼兇,我只是說出我的想法,何必?

很簡單,今天選Android 的其中一個原因,它有無蝦米輸入法可以買,
不是說看不看得上眼的問題,而是這個東西在Market和其他市集沒有替代品。


當然沒人規定Google怎麼做生意呀, 所以他如果真的要退出我也不能怎樣,
就是賠售換手機而已。


若您覺得我講話不如您的意,那小弟就此打住,反正這事實也沒人能改變,今天
Google不想一個解決的辦法,就是只有離開。
我查了一下,無蝦米好像只有在google的market上架

如果你不能繞路買,就只能先裝試用版囉

或是建議你可以試看看寫信給行易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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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語氣不好跟您道歉,最近PO這種文,火氣都會上來

sorry~~
除了15分鐘退費外

google不是提供了另外兩種退費方式

google又沒說讓你只有15分鐘退費而沒有其他方法
其他的退費方法是有條件退費,並非無條件退費

依GOOGLE提出的方法
方法1.是要USER向軟體開發商要求並經開發商同意才行
方法2.是要USER向GOOGLE申訴而由GOOGLE和軟體公司協商才行

總而言之依GOOGLE的說法,另外2種方法都是要軟體公司同意才退費,並非無條件退費,只要軟體公司不同意就沒轍。

若是惡意軟體,GOOGLE可能會出面要求或強迫軟體公司退費

但若是軟體設計有瑕疵,功能不完備等等的軟體,而15分鐘後軟體廠商不願意退費,那USER只有自認倒楣了。













sonynx70 wrote:
一堆不是開發者及作家的消費者,站在假設是開發者及作家的立場想事情,很有趣。

開發商和作家面對這種機制的改變,應該只會想著如何自己改變以繼續賺錢,而不是在那邊抱怨
機制太爛而想退出市場。

我想這就是開發者與偽開發者的差別。

我記得消保法所指的7天無條件退費,是指在沒有"試用品"可以檢視的情況下成立。

如果market每本書都有免費預覽版,google不拿這個去和市府協商,直接選擇

"台灣太小了,老子不賣也沒差,消費者買不到那是你家的事"

錯的到底是誰?所以我實在不能苟同一些"沒尊嚴消費者"的言行。

market退出又如何?肥的是國內的電信商market市場,山不轉,消費者轉,開發商轉,經營商轉

只有偽開發商腦袋不轉,不是好傻好天真,就是別有用心。

對了,apple退費機制從30天縮短到7天是否經過apple官方證實,你還沒回答呢。


+1 講得太好了。

就算是四大公會的聲明
也提到「試用」「試聽」「試閱」的構想

GOOGLE完全沒有朝這個方案努力向市府協商
反而像個無賴一樣「一味堅持15分鐘」的原則
令人不齒!

現在到市集上買軟體
還得先練練推理能力?
不然買到地雷軟體就一概自認倒楣了嗎?

評價是可以灌水的
試用心得也是可以用收買的
連試用版都不敢提供的廠商
我看大多也是居心可議!

15分鐘只為了保障那些沒競爭力只想騙一個算一個的爛廠商吧
(台灣的3G速度之慢, 更給了這堆爛廠商活下去的希望... 下載回來還沒用到就15分鐘了吔, 帥! )


一堆為了不能買軟體就不分是非的沒尊嚴消費者
的確可悲可笑又可嘆!
繼續哭吧..

幫不了你..

這類的文章 都快變月經文了..

繼續更新吧..





gantaitw wrote:
就算是四大公會的聲明
也提到「試用」「試聽」「試閱」的構想

GOOGLE完全沒有朝這個方案努力向市府協商
反而像個無賴一樣「一味堅持15分鐘」的原則
令人不齒!

現在到市集上買軟體
還得先練練推理能力?
不然買到地雷軟體就一概自認倒楣了嗎?

評價是可以灌水的
試用心得也是可以用收買的
連試用版都不敢提供的廠商
我看大多也是居心可議!

15分鐘只為了保障那些沒競爭力只想騙一個算一個的爛廠商吧
(台灣的3G速度之慢, 更給了這堆爛廠商活下去的希望... 下載回來還沒用到就15分鐘了吔, 帥! )


一堆為了不能買軟體就不分是非的沒尊嚴消費者
的確可悲可笑又可嘆!


講的太好了,就是有一堆人說試用或測試是廠商給的福利。完全不知道消費者能得到的資訊是很被動的嗎?買到惡質商品只能自認倒楣?怪自已功課做的不夠?大概他們如果不是有錢人(不在乎錢的),就是見微知著的推理達人吧,當然也有可能是不食人間煙火的神仙囉。

sonynx70 wrote:
一堆不是開發者及作家...(恕刪)


我覺得他說得很對阿

MS說願意提供試用版
Apple願意配合7日鑑賞期

Google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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