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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刪---還android版清淨空間

我覺得持平的意見參考,因為我本身沒有任何Apple相關系統的產品設備(如iPhone或iPad),不曉得可以有任何有的朋友可以解說一下目前Apple的改善機制作法及步驟為何,該app Store是否是無條件讓所購買的任何軟體(包含電子書、音樂等數位內容產品),在七天內進行退款,只要理由為"我不滿意該產品"或"該產品不能正常使用"等即可....

如果真的app store可以100%支持七天退款,那麼google的android market機制就真的該檢討了,也代該Apple不是只說及做表面話而已!
拜託喔...
我發現只要我每次要付費,網路頻寬就變超慢,尤其是大型應用程式或遊戲
15分鐘哪夠阿...
他們講得很清楚了

蘋果都可以,你google不行的理由是甚麼??

還把我們的付費軟體下架,萬一我剛好要重新下載呢?
力挺中華民國政府啦~
android你處理的態度會決定我的下一隻手機,而我相信不只我一個這麼想
已經被罰100萬了,現在看你要不要賺錢阿?
瞧不起台灣市場,說下架就下架
你最好是都把app給關了,手機都不用賣

我想講的另一個層面是
如果遊戲好玩程式好用,不斷的依需求做更新
我自然會留下來,幾天並不重要,因為他們有心做好東西
政府想做得不過是保護我們被騙而已,3天可不可以,當然可以,只要不是15分鐘
好東西是不怕被比較的,更不用怕被解除安裝

另外我是以消費者的角度講這些事情
那些有法理根據的我只想說,盡信書不如無書
法律有時候也是要修修改改
最好是回到

"如果你是使用者,怎樣對你最有利"來討論
因為這是服務業,消費者的權益是一切的原點

只砲法律條文是砲不完的
更何況...


蘋果都可以,你google不行的理由是甚麼??
看到竟然有人出面反對政府挺消費者...........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遊戲規則~
要進入這個市場就要遵守遊戲規則,況且今天Google以這種方式對待消費著樓主支持
的下去但我甚至可以說絕大部分國民都會選擇支持自己國家的政策!!
我投"反對"力挺Google一票!!
台北市政府作的好!!!!
不能苟同的人 根本就是想要玩免費玩到爽!!

挺樓主+1

想要這款軟體 可以上網查一下功能是什麼!!

再考慮要不要花錢使用 又沒有人逼你下載!!!

怎麼可以使用後 再來退錢 還7日內勒!

如果他沒有建立一個防制軟體 那我就在第六天時退貨 隔天再下載一次就好了阿!

挺樓主+1

人家沒有逼你用 要用你就給我付錢!!


nqa466 wrote:
Google是私人企...(恕刪)

apple iapp的鑑賞期30天,若照你的論點,那iapp的開發者是不是都要去喝西北風.但並非如此.事實上 apple 還大賺.可以好好思考一下.為何 apple 能, google不能.
這樣做根本就是甲狼夠夠,請挺google的人想想,當在你身上發生「超級手機號碼追蹤器」類似情況時又無法退費的情況,你會有何看法,根本就是欺負台灣消費者,如果他不依就別玩....請有誠意的拿出該有的退費機制....

GOOGLE關鍵字:

備詢 聊天




:我們一切依法辦理,依法行政,若有任何不法,歡迎向相關單位檢舉。


機器人:認輸逃跑放棄也中槍。我只是不想昧著良心改個話術唬爛消費者,就被視為反政府的刁民;難道因為我是綠色的,就只能被當成狗亂棒打...




事實是GOOGLE罔顧消費者權益的作法是不對的
利用犧牲消費者來對政府表達抗議???
有種GOOGLE就告北市嘛
一堆人還在支持
被賣掉還在幫人數鈔票
實體軟件一般在歐美也是不能拆封退貨的,網路下載的商品例如音樂mp3
也是不能的。

但是手機的遊戲及應用程式最好還是有鑑賞期,用戶覺得沒價值或不喜歡
還可以退回不用,這樣市場才會慢慢淘汰一些過於昂貴或者質差的軟件產品。

像是IKEA全球30天用過的,只要沒有損壞不喜歡都能退。前幾年IKEA的老闆
還當過世界首富,如果退貨機制是會令企業破產的說法,我認為是不實際的。

一件好的商品,大家只會想買來用,不是用了七天就想退貨的。

不能也不願意給人家退換貨的,在心態上、或本質上,產品都是經不起七日鑑賞的,
理應淘汰這樣的軟件公司。

請大家用心思考,IKEA能夠讓你30天退換貨的心態,連床墊都是可以的。無非是他們
對於自己產品的信心。也深知服務消費者、達成他們的滿意,才是一個成功企業或軟件
公司的本質。

我們都是和電腦賽跑的人~
一副你一定要遵守我的法令,應該是恐龍法條

不是很同意樓主這句話!好像他國強姦沒罪,所以他國國民來到台灣,強姦也沒罪一樣!
小弟我是無所謂啦!從沒付費買app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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