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我發現Google Play已經可以付費購買東西了雖然直接使用Google Play是沒辦法找到付費的完整版APP不過 你如果使用某APP的免費版 裡面如果有升級為完整版的選項他就會打開Google Play然後直接跳到付費的頁面把信用卡資訊填寫好後按確定就可以了..
法制不建全不應該修例嗎? 要全世界的開發者遷就你小島上的一條不建作的法例不是更奇怪嗎? Google可還是要顧及全世界android開發者的權益呢。更何況同樣的案例要是放到iTunes store, kkbox等網購數字產品上照理還不是應該全都要有7天猶豫期, 沒有就要罰款和追加罰款嗎? 為什麼台灣政府沒有這樣做? 反而是針對Google??到最後恐怕還是台灣政府自己的面子問題吧。明明就是法律不建全卻硬要人跟他的, 現在人家決定不賣了, 不賣就不犯法了, 這樣卻又要怪到別人頭上, 很奇怪吧?npic2001 wrote:滿好奇的...大家為...(恕刪)
WingC. wrote:法制不建全不應該修例...(恕刪) 7天猶豫期是不建全的法例??那你最好永遠用不到這條法規!!更何況你用到不代表別人不需要要放棄自身權益那是你的事不要牽托別人如果政府要配google來修那"不健全"的法例那可好玩了全世界有多少產品賣到你的小島如果政府都要配合那些外商來修法立法院也不用做事整天去修那些"不健全"的法例就夠他們忙了政府和google沒有誰對誰錯的問題台灣市場很小google不在乎就拉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