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ace maker wrote:
你先買一支iPhon...(恕刪)
免煩惱
我是HTC的持用者
但我不是黑幫護衛隊
但我支持北市府的立意
因為板上很多人說北市府的做法不對,立意是對的!我不懂啦!!
但不懂產業的我,我覺得"軟體"7天退費,這機制是可行的並且是有方法,別懶得去搞這些!
(不過出租業DVD等...我就不知道該如何解釋)
但今日apple就是做到了!!google應也要辦的到..這是無可厚非
除非android太弱辦不到(google也不願意承認太弱吧)
最後!真的就看看apple app有沒有因"7日退費條款"減少了很多app!
即使是初期減少很多,約莫100日(一季的時間)又逐漸恢復app可下載量
那apple對於app的管理真的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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