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法規會主委葉慶元表示,Google請台灣代表律師到 達市府,由美方高層致電,明確表示拒絕遵守 台灣法律,並 將停止付費應用軟體銷售,甚至放話「大不了不在台灣賣」 ,明顯違反《消保法》,企圖 藉著停止販售軟體的方式,來 綁架全台灣使用者,換取拒絕遵守法律的特權,依罰裁處1 00萬罰鍰,並 限令Google在7月1日提出最新改善計畫,屆 時若無完整方案,不排除二次開罰。
把軟體設計聰明一點吧! 蘋果能,谷歌憑什麼不能!
沒有眾人的支持會有軟體廠商嗎? 把軟體設計聰明一點吧!(可以認IP或認手機或認SIM等 等) 站在消費者 的立場(或弱勢的一方)好像較合情合理吧! 大多數人都是善良單純的消費者吧! 15分鐘!上個廁所、打個電話、下載時速度龜速、斷斷續續、以及許許多多的個人因素(譬如說現在剛好 找到尋覓許久的軟體、心想先下載等下班後重灌ROM並且試試軟體合不合用、跟ROM穩不穩,.,.etc)
所以說15分鐘極不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