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iesheu wrote:法律就是這樣 今天不抓你 不代表沒事今天抓了你 只代表你必須遵守不然就是棄權 離開~..(恕刪) 所以棄權下架也是合法反應之一,不過大家先不必這麼激動,Google 總公司和台北市政府還沒開始協商,等有 最後結論 再來罵
flybluepig wrote:win 7 有試用版...(恕刪) Android Market很多軟體也分免費版付費版,問題在於台北市政府的官員對軟體鑑賞期的定義似乎不像您這麼內行....http://udn.com/NEWS/LIFE/LIF1/6423426.shtml這篇報導的最後一段,是在鼓勵手機作業系統製造商光明正大的收集客戶資料就是了....這個事件的起因應該是在於騙錢的App(最近一次上新聞的是輸入電話就可以追蹤對方的行蹤),平台提供者沒盡到審查把關的責任要求賠償是合理的,應該是針對這部分要求平台提供者訂定退費機制,可是把七天鑑賞期這個制度硬冠上去,實在不妥....Google也很傻,他讓軟體提供者上架時自行選擇要供應的地區就好了,願意提供哪個地區,那就要配合當地法規....
煥仔 wrote:那也不用現在就把軟體...(恕刪) 不下架不行啊,違規產品你叫人家怎麼不下架,現在他是為了不繼續販賣違規產品才把他們下架的啊,市政府的人把事情搞大了,又收不了尾,還要耍流氓不讓人下架,又不讓人賣,硬要收保護費。
我想看看Apple如何回應,原本只有Android有退費機制的,我都有買也曾退過,本以為Google的機制比較保護消費者,沒想到卻被腦殘的官員搞到這樣,那APP STORE比較保護開發者的爛東西,之前有沒有買過都沒列在手機上,重裝時還要用猜的,猜錯就變成購買了,要退費還不得其門而入...我就不相信電子書可以七天內保證退費,那我看廠商才是要包圍台北市政府了(每個人看完就退,用完就退真環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