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1299129 wrote:
我們老闆常說,我們申請的是營利事業登記證,目的就是要營利,有營利,政府有稅收,財政才得以運用,
國家才能建設。不是慈善事業,不賺錢開公司幹嘛?...(恕刪)
我相信賓漢跟金果王的老闆也是這樣跟員工交代的......
我看不懂你上面說那一段話,想表達的是什麼??
商人要賺錢,所以消費者權益稍後再說?
政府發補助鼓勵廠商開發APP軟體,所以就應該也要全面鞏固廠商利益??
說真的,小弟才淺,看無......
mark0826 wrote:
我相信賓漢跟金果王的...(恕刪)
e1299129 wrote:
我的意思是,政府一面說要提倡APP製作,跟上電子書潮流,一面又開出7天試用,那電子書花錢開發幹嘛?
...(恕刪)
e1299129 wrote:
還有,你喜歡拿金果王比爛,我也無話可說,我說出營利事業的理論,是想告訴您,沒有一家營利事業是做慈善的,保護消費者權益後,廠商的權益在哪?這是一個連結,你要搞無條件退,那就連帶以後更少的APP、更少優質的商品而已。...(恕刪)
e1299129 wrote:
我們公司今年打算在兩大平台出收費電子書
mark0826 wrote:
這還是跟多數持反面意...(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