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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比士:微軟要用專利把 Android 變成一個悲劇

和解」無敵!

10年多前昇陽告微軟的JVM(Java)侵權事件,還有誰記得?
維基資料
微軟技術公告

甲骨文左手牽著昇陽這隻鬥牛犬、右手攬著微軟、蘋果,世仇和敵人居然聯合起來!
猛咬Android陣營(上至Google下至三星、宏達電),就連摩托羅拉都被強迫選邊站(8/15更新:手機部門被google吃了)。

要的卻只是想要拿授權費用(15美元/裝置?)



這些年來,投入關注的專利案件從:
1.Java案(昇陽vs微軟),逼到最後微軟決定自宮。
2.光碟案(飛利浦vs國內製造商),想和解的都先出手了,唯一一家撐到最後(2009年的事,沒多久)還是被國內法院判賠幾十億。
3.面板案(三星vs國內製造商),有密約問題,連工研院都插一手。(有電影依此案在寫劇本了...)
4.Android案(甲骨文vs谷歌)這次甲骨文領軍大戰Google陣營的現在進行式,從媒體、從評論讓我看到國內對國外事務一直存在的資訊落差。

只是回歸核心,哪個案子不是拿錢當子彈互砸看誰贏...


講來好笑,當初Android推出時,Java基礎的優勢讓人津津樂道,
我有好一段時間都以為Google會借鏡微軟的Java事件,而先打好關係,
結果卻是將「Don't Be Evil」發揮到極致,讓對手痛恨到牙癢癢,逼得只好砸大把銀子來殺敵...
簡潔是智慧的靈魂。
xos84292 wrote:
WP7 已經是注定死...(恕刪)


所謂的倒轉跌35%,指的是windows mobile的使用者轉投入其他陣營,

並不一定代表新的windows phone 7的使用者減少,

新的系統剛起步會碰到困難是一定的,但你用過嘛?

如果你試過mozart或HD7,更甚至看看升級成mango beta2後的它們,

我不相信你會說出這種話。




之前我是用milestone,為了使用上的流暢,

刷機、Root、超頻樣樣來,

搞到最後,都已經不知道為什麼要買這樣的手機了。

有時候我會開始想,為什麼用手幾要變得那麼複雜?

手機買來之後就可以很流暢的使用,不用再管什麼調教,這樣不是很好嘛?




所以我換了mozart

價格也不高,近全新的二手7500就買到了,

不過,這真的是不一樣的體驗

介面設計的人性化跟流暢度真的不在話下

升級mangoB2之後,整個系統算是幾近完整了

這樣的系統,你說他會死?我覺得不太可能。

相反的,等幾個比較重要的程式(skype、whatsapp)移植到WP7上之後

我相信使用者是會增加的。



最後回到專利的部份

對,微軟收取專利費的確是為了讓android便難用

讓它在廠商之中變得不吸引人,而且用android還可能被apple告 囧rz...

不過相反的,如果花比付給微軟的專利多一點點的錢來取得WP7的授權,改用WP7

那麼至少在專利的部份不用擔心,微軟會一肩扛下

MAC和PC纏鬥了那麼久都還沒事,蘋果要在手機界中把微軟鬥倒也不太可能

不過如果是android的話......你有看到google出來幫htc嘛?頂多是說說場面話而已吧!?

hairsky wrote: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聽過這樣一個故事:上個世紀80年代初的時候,Sun Microsystems(昇陽)還只是一個創業性的科技公司。某一天,一小撮IBM員工突然出現在了Sun總部大樓內,聲稱Sun侵犯了IBM 7項專利並要求支付賠償。Sun的員工在認真查閱了涉案的7件專利後發現其中6件很可能是無效的,而且Sun很明顯也沒有侵犯IBM所提到的第7件專利。在Sun說明此結果後,場面突然非常的尷尬。不過很快領頭的IBM員工說話了:
"好吧,也許你們真的沒有侵犯我們剛剛提到的那7件專利,但是我們在美國有1萬件專利,你難道真的想讓我們空手回去再查查看你們是不是侵犯了我們的其他專利嗎?還是你們小小的表示一下,花個2000萬美元私了了此事?"


後來的結果是,經過一番討價還價,Sun還是開了張支票給IBM。而IBM則繼續去到了下一家目標公司收取“專利保護費”。
為什麼提到這個故事呢?因為Google的Android現在就面臨著微軟給出的一個類似的難題。微軟最近就到處在要求生產Android行動設備的公司向他們支付專利侵權費用。可能許多人會說不公平,微軟最近在行動領域的創新顯然不如Google,它憑什麼去收取專利侵權費?

這樣說的人大多忽視了一個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微軟手握海量專利(約18000),甚至其光在過去的4個月裡就獲得了700項專利。而Google卻總共只擁有700多項專利。

事實上,申請軟件專利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且遠遠超出工程師的努力範圍。另外軟體的複雜性和低標準又意味著工程師隨時都可能生產出來一個可以申請專利的點子。但是大部分工程師都不會認為這些想法值得申請專利,那麼公司就有必要重新培訓這些工程師,並幫助他們實現這些想法,再通過專業的法律手段來為其申請專利。

對於正處於高成長期的科技公司來說,顯然不具備資源去打類似的法律戰,而且還可能付出很高的機會成本。因為你既要花費巨資聘請律師,又要讓你極為寶貴的工程師花時間來協助律師們合理規範的編寫出能夠申請的軟體專利。

但對於更加成熟的公司比如微軟或者IBM來說,情況卻是不同的,它們付出的機會成本要低得多。事實上他們有許多未能充分利用起來的工程師和金錢資源可以被調配去和法務部門合作編寫專利申請。此外由於機構臃腫,他們本身的產品開發過程也較擁擠,因而在這個開發過程中增加一個專利申請過程,也對他們的生產力不會構成很大的負面影響。

此差別還因為申請專利和專利獲准間巨大的時間差進一步加大了。比如微軟本週獲得的52項專利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在06年到08年之間申請的,甚至最早的一項是在03年申請的。早在06年之前,微軟就一直在不斷的調配大量的資源申請專利,而Google卻剛剛才開始嚴肅對待專利申請並投注資源。考慮到申請和獲准間巨大的時間差,就算Google從今年開始向微軟般的瘋狂開動專利申請機器,它們或許也要到2015年才能看到效果。

或許,你認為Google可以採取絕招直接避免侵犯微軟的專利。但是在軟體領域要做到這一點近乎絕望。

Android大約有1千萬行程式碼,要Google將其一一對照看是否侵犯了微軟的18000項專利本身就是一個不可能的任務。而且在微軟正式提起訴訟之前,專利侵權的涵義也非常難以界定。因而大部分的矽谷科技公司的常態做法不是採取任何措施避免專利侵權,而是準備好大量的金錢,以便當官司真要打起來的時候他們能僱到好律師。

因此,和其他許多的大型軟體一樣,Android不可避免的會侵犯諸多微軟的專利。所以你現在看到的微軟正和當年的IBM一樣,到處向Android設備生產商收取專利侵權費。這舉動和當年的IBM向Sun Microsystems求償一樣,許多公司最後都乖乖的寫下了賠償支票。

最後的結果顯而易見,財富由創新的科技公司大量的流向了成熟的臃腫不堪的行業巨頭。難道沒有人會覺得很諷刺嗎?因為專利制度原本是用來保護創新者的利益的。

回頭想想,或許Google收購北電6000件專利競購失敗時,就已經註定它的下場了。



專利戰爭從一開始就是不公平的戰爭,
這是一個先搶先贏的時代。


(此篇文章引用自:
http://7club.ithome.com.tw/article/10028245/2#260851)


大家可以順便看看下面那些精闢的網友的論戰喔!


看不懂這樣的論述在實質上有何意義?
歡喜就好
但還是太邪惡了 九億就可以獨享搞的三家四十五億合買
惡魔推銷員 wrote:
http://chi...(恕刪)

無聊浪子 wrote:
所以當年NOKIA執...(恕刪)

說對了?記得他並沒有具體說出原因
就算AndrOid真的不行了 他也只算是矇中的
何況事情也還未發生 使用者也累積了不小數目
MS在Android系統持續出貨的同時也可以收權利金
不太可能直接開出 無法負擔的金額
與硬體商被權利金嚇跑比 google站出來妥協專利問題的機會較大
因為使用自家系統 它的服務更能被全面的應用
吾為台中人 不食台中米
那也要看WP7有沒有辦法完全取代Android,如果把Android弄死、WP7弄不起來,那還是會有第二個Android出現。
嘴砲01,黑單沒啥好說,跟渣浪費什麼時間

米色魚眼 wrote:
不對,現在是APPLE侵犯HTC的專利(S3專利)

apple退出美國?怎麼可能?apple擁有的可運用現金比美國政府還多.HTC若要求賠償也不可能無限上鋼,美國法院也不會允許.如果要求賠償等於是把籌碼用光,蘋果這次可以付錢了事,下次蘋果用龐大的專利資源壓下來HTC更無談判籌碼.所以htc一定拿這個判決去談和解.
講白點,如果今天立場顛倒過來,我就不信google不會興訟來保護自己

且,痛的不是MS,應該要看oracle這大怪獸,只要他繼續告google,android就得想辦法把Java整個給拿掉....,

說歐洲沒有這現象也言過其實,最簡單的,你市面上看的到的CD/DVD等(BD我不知道有沒有),只要賣出一張,菲力普就有資格抽成,因為他握有CD的IP

前幾年說要調高燒錄片的授權費,國內一堆燒錄片製造商跳出來反抗,到最後還不是乖乖的付錢了事....別把歐洲想的那麼美好....一樣啦,賺錢誰不想賺?
真的是"智慧"型手機啊
小小的手機上運作的系統卻必須面對那~麼大的專利官司!!
真的是比智慧了...

米色魚眼 wrote:
不對,現在是APPLE侵犯HTC的專利(S3專利)
大家都只注意APPLE告HTC初判侵權
卻都沒注意到這個S3告APPLE的官司判決確定
而且是iOS侵權

當APPLE拿初判侵權來和HTC談的話
APPLE輸面比較大...和解不成APPLE就不能在美國賣...
而APPLE一踏出美國,他還剩下什麼?
所以說HTC和APPLE在美國的戰爭還有得打阿(恕刪)


APPLE侵犯的是S3專利沒錯

但是

是MAC OS X侵犯專利

而不是I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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