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ERT640713 wrote:鑑賞期這種特...(恕刪) 店面購物沒什麼鑑賞期猶豫期的特權保護有也是業者自行提供的服務書籍退貨問題本來就在通路上中下游大亂鬥了還怕你網購參一腳報紙一直都是賠本賣的...主要賺廣告錢不然怎麼會有免費訂閱跟網路直接觀看
團隊開發者,你好。你說: "至於試用期的部份,我們是保持中立態度,但是更希 望的是,這期間由開發商來決定 15分鐘、12Hrs、24Hrs、1day.....7days等,都是有 可能的 畢竟有些軟件並不是短短的 15分鐘可以決定去留,但 有的確實不需要到1天或是7天。”所以就軟體設計的技術問題,為軟體設計不同時間的退費機制是可行的喔?
kib87251 wrote:我想樓主的標題是這次爭議的重點 北市府的要求不完全錯,15分鐘確實太短,幾萬種軟 體水準並不一致 要在15分鐘內試出軟體是自己合用且沒有BUG,不是 每個人都辦得到 不可以把每個消費者都當成軟體達人 另一方面7天確實長了一點‧至於幾天合宜,我想透過 這次是件業者與政府單位應深入討論協商, 不要強硬過頭,否則大家都是輸家 另外電子出版品也應有另外的機制,保障創作者的權 益你都說中我的心聲!
說真的放棄台灣的市場對google的損失很大嗎?如果你是google,是要為了這個7天讓全世界的開發者不齒還是要少賺台灣這一塊台灣才多少人阿, 真的有用手機的有多少?扣掉滿街用iphone的人後又剩多少?htc,acer什麼的照樣可以作手機阿他們的營收主力一直不是台灣你以為htc股價上千是因為台灣人很挺嗎?路上看到用最多的是iphone吧,不然就是用三爽的靠台灣? 哈..自以為是的人民跟自以為是的政府.一昧毫無理性地挺政府看起來跟北韓的人民沒差多少都是被洗腦的很徹底
ray大說:說真的放棄台灣的市場 對google的損失很大嗎?如果你是google,是要為了這個7天讓全世界的開發者 不齒 還是要少賺台灣這一塊 台灣才多少人阿, 真的有用手機的有多少? 扣掉滿街用iphone的人後又剩多少?htc,acer什麼的照樣可以作手機阿 他們的營收主力一直不是台灣 你以為htc股價上千是因為台灣人很挺嗎? 路上看到用最多的是iphone吧,不然就是用三爽的 靠台灣? 哈.. 自以為是的人民跟自以為是的政府.一昧毫無理性地挺政府 看起來跟北韓的人民沒差多少 都是被洗腦的很徹底asteeven說:我沒被洗腦喔!我是看到問題的重點,想請大家集思廣益,並且把問題解決。我也很不樂見北市府與谷歌雙方因為誤會或歧見而兩敗具傷!(其實是三敗,因消費者也敗)請大家不要再強調7天了!那只會把雙方氣氛搞得更僵!但是我也看到大多數人覺得15分鐘的退費機制很奇怪也很不方便!24小時倒是不少人贊成。但我想以開發者的立場,24小時也不適用所有的軟體吧?我很高興聽到開發者的回應說———以不同的退費時間為軟體分級是可行的!所以我沒被洗腦、只想請大家集思廣益,看看有沒有折衷的方案。謝謝指教。
這幾天有幾篇文章提到google把原本24小時可退費的機制改成15分鐘,這樣的做法已經有半年了而且全世界都一樣!也沒有消費者、或哪個國家有反應;為什麼現在才又出來說15分鐘太短?各位網友,我不相信這半年來沒有人反應這個問題———“google把原本24小時可退費的機制改成15分鐘”,尤其是消費者!但是、我以軟體開發者的立場來看,一定是24小時的機制無法適用所有的軟體,所以就一律改成15分鐘!但是這樣的做法對消費者就對嗎?(不過也可以看出來一般的消費者是很能隱忍的!默默地忍了半年了!)各位網友,不是全世界都不吭聲,我們就不吭聲吧!我是看到15分鐘的機制還是有些問題(也許有些軟體就適用這麼短的機制、甚至一下載就算數。不得反悔)但是也不要硬到所有的軟體都是15分鐘吧!(像game的安裝程式就十幾Mb,安裝完再下載幾百Mb的data,很難在15分鐘內試用心得;還有很多其它各種狀況、不勝每舉)有開發軟體者說為不同性質的軟體制定不同的退費機制是可行的。所以請大家也不要為不合理的硬性規定(15分鐘適用所有軟體)堅持己見了!連軟體開發者自己也認為15分鐘無法試知各種bug!所以我不覺得7天是對的,就連24小時也不適用所有的軟體。但是一味地認定google半年前把24小時更改為15分鐘是對的,而我們消費者一定要認了!這樣子也不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