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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7天鑑賞期不利保護數位內容


pagandav wrote:
抱歉只回應這段,其實...(恕刪)


玩這個梗有點太 low 了吧?

我記得,退費是要自己去申請的,你申請了嗎? 你買了嗎? 還是希望它會自動退費給你?
而且我想大家都知道,這是個案,拿個案來玩不覺得沒意思嗎?

可以的話,你去開一篇文章,問看看大家是 Android Market 上的軟體精緻,還是 Apple Store上的?
大廠商要更新軟體,是哪邊先更新? 哪邊先出? 個人小工作室要出軟體,又是哪邊先出? 就開在 Android 版上,讓你佔盡地利如何?

為了反而反的,我就不討論了,如果說這個機制不會讓 Android Market 上的軟體進步,我還蠻想知道原因在哪裡? 名片軟體你會買了七天用過就退? 快打旋風你會破關後就退? 導航軟體你會出去玩一下用過就退? 還是賽車遊戲比完就退? 還是觀星的軟體看完就退?

我認為只有爛軟體,經不起考驗的才會被退,這才是主因,如果品質好,創意夠,值得這個價錢的,我相信會為了這幾百塊的東西,貪小便宜去退的,少數!

如果說電子書、漫畫,我相信也有它可以建立的收藏價值,看廠商怎麼寫,怎麼做,要真的想防小人,照反對的人的意見成立的話,那生意大家都不用做了,APPLE STORE 也可以關了,因為賺不了錢,大家都小人,都用過就退。

但事實上,並不是大家都小人,那是少數!

yuxian wrote:
哪套邏輯 ?

七天...(恕刪)



盜版是一直存在的問題,根本無關七天鑑賞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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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點我不敢確認,因為現在還沒有所謂資訊內容相關產品7天鑑賞期這種東西,所以我不能很直斷的說「7 天」有沒有關,但是只知道一般而言,資訊產品的釋放時間越長,通常遍佈各大網站的機會就越大,而且越好用的散佈越快,這點應該認同吧!


對於消費權力與販售權力這種東西都是雙方的,但台灣民眾包含媒體的素養就是有待加強。有空看看今天晚上的新聞,連訪問的民眾都大剌剌的說對岸有破解版的可下載,然後新聞標題就直接寫說「民眾說可安裝破解版...」,我看了直接無言,立法的用意是要保障消費者,沒錯,但是否會導致過度的濫用,看到新聞,讓人覺得相當擔憂。

盜版是一直存在的問題,這也沒錯,但並不代表就應該放任繼續如此,可能是台灣被301除名太久了,所以已經忘了當初那個年代了!

身為一個消費者,我可以同意7天鑑賞期,但若我是個有良心的開發商呢?那可能我會情願找個更重視智財權的國家來發售產品,不然就是直接把market搬到其他國家。反正我就沒遇過我下載套防毒軟體,因為抓不到全部的病毒,可以要求退費的。

個人認為,7天鑑賞期是可以的,但是退費必須有一定的審查機制,而不是任由消費者隨意退費,這樣只會傷害到有良心的開發商;而對於不良的開發商,google也必須負起一定的責任,強迫對方退款,這樣才是維持消費與販售雙方都可得利的方式。




7天我認為真的太長了點 之前的24HR 還算合理

像iOS 跟 Android 上的APP大多都不是多大型的軟體要了解好不好用 需不需要真的

需要到7天那麼久嗎?

像如果開發者寫出一套付費遊戲 User在7天內全破,玩膩 然後按下退款

那請問開發者要賺什麼? 大家都免費就好了阿...

Goolge錯是錯在已經付費的User沒辦法下載購買過的APP

不然全面下架也不犯法阿

台北市政府拜託其他電信商的Market也管一管不要只拿外商開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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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andav wrote:
版上都是政府和媒體觀...(恕刪)


真要盜版15分鐘還閒太長
所以7日退場機制保護的是網路慢的消費者,不是盜版商
google還在硬凹

Symbol wrote:
所以7日退場機制保護的是網路慢的消費者,不是盜版商
...(恕刪)


什麼啊
其實就是北市府懶, 法律管它合不合時宜, 砍出來再說
網路慢....會慢到要下載一天嗎?

kenkenken001 wrote:
什麼啊其實就是北市府...(恕刪)


那我繳稅給政府 不滿意可以退我稅嗎?

有關專利 有保護是對的 但是 政府是真的關心民眾還是要賺錢?
kyota wrote:
Google 方便退...(恕刪)


這次的起因

是因為APPLE STORE有一個惡搞APPS,

購買者沒有看條文就買,作者認為這是他的責任,不肯退款

然後找到台北政府投訴出面

然後APPLE說GOOGLE也應該要照辦

GOOGLE整個就是無辜....


7天, 不要說7天,1小時都可能太長

漫畫, 電子書, 週刊 這些APPS, 看完還有什麼保留價值? 退款吧


kyota wrote:
意思是,APPLE ...(恕刪)


Apple 又不是要退就給你退丶要有正當理由,而市政府的要求不管如何都要有七天試用期,不喜歡就可退,有沒有搞清楚啊,笑有啥好笑的

魯迅說: 若是從奴隸生活中尋出美來,讚嘆、陶醉,就是萬劫不復的奴才了。
所以說google的防盜機制就是15分鐘
真為難蘋果和微軟了
為了防盜板搞那麼多機制
pagandav wrote:
版上都是政府和媒體觀...(恕刪)


重點就在~~

付費應用程式提供全球131個國家~~~"在玩下去~就改成130個..

"十五分鐘鑑賞期「全球適用」,若為台灣破例,對其他國家、地區的使用者相當不公平"


不知為什麼台灣~~自我感覺良好到~~2300萬人能有特權.......

怪不得別人一直把台北市民~~~說成天龍人~~~選出來的天龍官員也不是蓋的.

而Apple本來是30天~~被搞成剩七天...天龍官員真行~~
PO文最怕是一些腦x,明明都做人身攻擊了~還說沒EQ 動不動就提告~~~你父母教的嗎??那我問候他們你有沒有意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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