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二十 wrote:如果有一天 Google把所有台灣的服務全部關掉 那你的Android phone還有什麼搞頭? 根本就比Symbian還不如....(恕刪) 確實沒啥搞頭不過rom還是能刷apk也能透過其他官方下載只不過這天如果到來我下支決不會是google產品
improvement wrote:原本想說玩看看安卓系...(恕刪) 先釐清雙方原因在說吧台北市政府的法規這樣玩...哪一個廠商受得了(我本身是從事資訊...要是我也不會把開發的軟體放在台灣的MARKETING)APPLE的機制跟ANDROID不一樣先搞清楚再說吧~~
曉薇薇 wrote:確實沒啥搞頭不過rom還是能刷apk也能透過其他官方下載只不過這天如果到來我下支決不會是google產品...(恕刪) 我現在就已經動搖了如果這間公司不屑配合遵守台灣的法律那怎麼能指望他會尊重台灣的消費者?
vicer4612 wrote:先釐清雙方原因在說吧...(恕刪) 美國量販店東西讓你搬回家用了好幾天還可以再搬回來退錢怎麼他們開發者就不會受不了台灣開發者就會受不了?怎麼他們這法規不會讓開發者餓死台灣的法規就會讓開發者餓死?會濫用機制的人就是會濫用,給幾天鑑賞都一樣不會濫用的就不會濫用拿台灣法規太嚴這點來護航google不是太明智
買賣雙方,一方退還費用,一方返還商品,理所當然。我的看法是,除非該商品能夠返還給業者,否則,只要求退款卻不必返還商品,這種要求其實有點「消費者權益無限上綱」政府沒有搞清楚的是,許多智慧財產商品可以輕易複製,且無法返還。如果是線上遊戲,還可以退費後不讓你連入伺服器。但是Android Market上的智慧財產商品幾乎都是允許離線使用的,業者退款後根本無法透過網路服務方式來回收商品。最後就變成,法律規定七日內必須無條件退款,但卻不規定消費者必須歸還商品。看過的電影,聽過的音樂,已全破的遊戲。這些無形的智慧財產內容,要如何歸還其使用商品過程中的愉悅感受?至於Google方面的態度也很極端,只因少數人開口吵,就把全台灣的消費者都視為拒絕往來戶。感覺回到以前小時候,班上少數人吵鬧,全班一起站到操場上罰站。目的似乎是要那些少數要求退款的人,因遭受連累的多數人氣憤之眼光而自動退縮打退堂鼓。若真要Google把所有數位內容改成只能線上使用,不得離線使用。如此便能依照退款事實而限制軟體的使用,但這樣做對消費者也不見得是好事。或許有一天,會發明某種洗腦的機器,可輕易的把腦中的特定資訊清除,以達到無形商品返還的目的。範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