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rcs5000 wrote:
是先開罰,台灣Google才關閉付費App的下載
這點沒問題....
有問題的是..Google連"已經付費"的用戶要下載或是更新都一併鎖了
這點問題比較大(恕刪)
問題很大...你看到的新聞跟我們不一樣...
你有內線??
臺北市政府主任消保官陳碧珠指出,Google Android Market的服務條款中載明,消費者只能在下載手機應用軟體的十五分鐘內退費,明確違反消保法「郵購買賣」必須准許消費者在七日內退費的規定,並經市政府限期於上週四(23日)前改善在案,Google上週五上午要求市府暫不開罰,今日再做最後決定。但Google今日上午由律師代表到市府,並由美方人員致電市府,明確表示拒絕遵循臺灣消保法的強制規定,並且表示停止付費應用軟體的銷售,臺北市政府對此表示遺憾,並決定依據消費者保護法重罰Google新台幣一百萬元,並再度限令Google在7月1日之前提出改善計畫。
出處:台北市政府新聞稿